序言:最好的教會,怎會失去喜樂呢?
腓立比教會是保羅最心愛的教會!使徒行傳十六章記載他跟西拉開創這個教會的經過:他們在腓立比傳福音,被棍打、下監,結果使禁卒一家信主。他稱讚他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一5);他們也愛保羅,始終不停的供應他生活的需用(四15、16),甚至當保羅被關在監獄裡時,教會還請以巴弗提去服事他。因此,保羅在本書一開頭就說﹕「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上帝;每逢為你們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一3、4)可見他們的關係是何等的親密,全本腓立比書幾乎是充滿了讚美與勉勵,毫無責備之詞﹗這真是非常的難得。
但是,請注意,保羅卻在三章1節說﹕「弟兄們,我還有話要說,你們要靠主喜樂﹗」剛說完,保羅就不再繼續談這個喜樂的主題了,一直到四章4節才重複一次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為甚麼一再強調「喜樂」這句話﹖對一個充滿喜樂的教會,還需要再三叮嚀嗎﹖換句話說,這暗示,保羅最心愛的這個教會失去了喜樂﹗最有愛心、又最熱心傳揚福音的教會,怎會失去喜樂呢﹖這真是個值得深思的重要課題。
一、十字架的敵人是誰﹖
三18保羅說﹕「因為有許多人的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這是多麼嚴重的指控啊﹗而且,扮演仇敵的、還不只一兩個人而已,保羅說「有許多人」。你想,教會怎能有喜樂可言呢﹖到底問題何在﹖他是罵誰呢﹖請注意,他說這些人「行事是十字架的仇敵﹗」,而不是說他們是「基督的仇敵﹗」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其實是基督徒,但是他們的作為卻是敵基督的!
從三2開始,保羅就責備那些靠肉體的律法主義者,顯然,十字架的仇敵應是指著他們了。因為十字架所成就的,就是釋放我們、不再被罪惡捆綁,也不必再為罪不安或害怕了﹗但律法主義者卻一再的要求人,要成為像第6節所說「是無可指摘的」人﹗這其中,最傑出的就是法利賽人了。他們對律法的狂熱,導致連上帝所沒有規定的也加上去。他們並不是存心整人,出發點也不是惡意,只是要人行完全上帝的律法而已,不料卻引人走回靠肉體稱義的謬誤去了。
想想看,一個自以為能做到(行完全上帝律法)的人,他還需要福音的恩典嗎?耶穌基督還需要為他死嗎?既然行完全上帝律法,他已經是完全人了。事實上,不論我們信主多少年,捫心自問,必會承認自己仍然沒做到完全!因此,這種人則將永遠活在罪惡感之中,只有內咎、害怕、不安。這似乎象徵信耶穌也是無效的,哪有喜樂可言呢﹖換言之,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喜樂,被律法主義者的主張破壞無遺了﹗保羅本來是他們之一,而且是最傑出的,現在卻罵他們是犬類,可見他對抱持這種論調者是何等的深惡痛絕了。
二、關乎生死的大事
三1一開始就說,「弟兄們,我還有話要說﹗」(如鯁在喉,不能不說的)表示「你們要靠主喜樂」是非常重要的事。本節下半段「於我……妥當」譯成白話應當是這樣的﹕我不厭其煩的一再提醒、叮嚀,因為這件事關乎你們的安全。換句話說,律法主義對屬靈的生命是很危險的﹗因為,若認同他們,人永遠無法快樂起來,那是毫無指望的事!誰能完全做到呢?自以為做到了的,豈不是又變成自義的人,不需要救恩了嗎?糟糕的是﹕這種自義的人最容易批評、指摘別人,甚至定人的罪,好像他是上帝的代理人。其實,叫人不快樂的就是這種人﹗保羅自稱是「罪魁」,主要的應當就是這個原因,未信主之前,他也認為信耶穌的人是該死的,才會認真的執行捉拿基督徒下監的任務。
不錯,聖經到處都在勸勉我們要作完全人﹕無瑕疵、無可指摘的人。可是,上帝明知我們做不到,為何還要這樣命令呢﹖當然不是在尋我們的開心吧!在靈修中,我一再不解的跟上帝抗議著。
有一天,我的腦海中出現了一個影像。有一個孩子,每次數學考試不但不及格、甚至只有三十分左右,父親就送他去補習班,甚至請了家教,都沒有多少效果。最後身為老師的父親就義不容辭的親自指導他,可是每次父親殷勤講解、他總是有聽沒有懂,還魂遊象外似的發呆。最後父親怒氣填膺的對他說,下次考試再考三十分,看我打斷你的腿。不料下次考試,想到父親的恐嚇,他緊張得腦筋一片空白,本來會答的也都忘光了,只考了二十分。父親看了成績單一眼,揮起老拳就要揍他,他趕緊閉起眼睛、硬著頭皮準備承受父親重重的一擊。不料,父親卻忽然轉念,重重的嘆了一口氣,把他抱起來,說了:「你的數學不好,誰叫你要像我一樣,我看再打你也沒有用了!你其他的功課都還不錯,好好努力就能補救起來了。以後,我再也不會打你了!」
這時,我靈光一閃,我懂了。原來重要的關鍵在這裡﹕上帝是完美的、無可嫌棄的,當然祂的標準是完美的;然而,對於作祂兒女的人、卻是毫不嫌棄的!正如保羅所說,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已經為我們死了。祂並不是等到我們成為完全人了才愛我們,這就是恩典的意義。難道我們成了祂的兒女,反而要承受更嚴格的要求或懲罰嗎?當然不是這樣啊!由此觀之,律法主義者其實是跟上帝的作為背道而馳了。
三、完美主義者的情緒傷害作祟
教會應該是個快樂的地方,充滿愛心,人人樂意事奉才對。然而,教會剛開始建立的時候,情況確是這樣,雖然校長兼校工,人人還是服事得很高興。如詩歌所云:「愈服事愈甘甜!」但是,為了求進步、求完全,大家總是忍不住的一再嫌棄、批評,慢慢的快樂就不見了、熱情也沒了;取而代之的是淚眼汪汪、手腳發軟。
你看,改選幹部時,經常有人一再拜託:「別再選我了!」甚至,曾聽一續任長老當選時自嘲曰:「真倒楣又選上了!」曾有牧者告訴我,他的孩子不來禮拜,跑到別的教會去禮拜,真尷尬!有些基督徒到教會去禮拜,不敢讓人知道他是牧長的兒女,為什麼?那不是很光榮的是嗎?為什麼喜樂不見了、事奉不再甘甜了?因為他們承受太多的期望、批評、與責難了。你想,這時教會還有喜樂嗎﹖有人諷刺說﹕這時候,教會不再像天堂、簡直就像地獄﹗一股濃濃的火藥味,隨時都要爆炸了,連慕道友都聞到了,逃之夭夭了。我想,這時最快樂的反而是撒但魔鬼了﹗
有一位弟兄說的好,教會應該是心靈的醫院才對,是要讓勞苦擔重擔的得安息才對,怎麼反而製造重擔呢?這真是重要的功課。我們既然承認自己是罪人、不是無可嫌棄的人,大家要想和睦相處在一起,就一定要彼此不嫌棄才有可能,不是嗎?教會既是愛的大家庭,為甚麼要彼此批評與傷害呢﹖
「傷癒」一書讓我明白,原來這種愛嫌棄、愛批評的毛病,叫做完美主義者的症候群:凡事要求完美,一點缺失也不能忍受。該作者說﹕孩提時代因父母師長的高標準與要求而被批判所傷害,長大後自然也沿用這種高標準來要求、批判、傷害人。糟糕的是﹕傷害他的是最愛他的人,而他所傷害的也正是他所最愛的人。這就是為甚麼夫妻、親子之間、以及教會內弟兄姊妹中,會有那麼多的批評與傷害的原因了。因為愛,我們中了魔鬼最厲害的詭計,又走進律法主義的陷阱裡去了。天啊,原來完美主義就是聖經的律法主義,能不小心嗎?
結論:學習基督的接納
主耶穌所說的比喻故事(太廿五):主人把銀子分給僕人,有的五千、有的二千、有的一千。結果前面兩者都賺了一倍,也得到了獎賞;但是後者卻遭受懲罰,因為他把銀子埋在土裡、毫無作為。
現在,你來當審判官看看,有人向你報告他賺了三千,你要讚賞還是責備呢﹖既不知他領了多少銀子(恩賜),你要怎樣審判呢?依據何在呢?隨便批評定罪,是很不公道的。你很可能責備上帝所讚美的,因為他只領了兩千,卻賺了三千;你以為他是領了五千的,就批評論斷他。反之亦同,上帝所責備的,你卻一再讚美阿諛他,因為你以為他是領了二千的,其實他是領了五千的。這是多麼危險的事啊!難怪聖經一再禁戒我們不可批評論斷人。所以,如果發現弟兄姊妹有軟弱,出於愛心,你就盡力去幫助他們;若無能為力,就要閉嘴,為他們祈禱就夠了!
保羅說﹕要靠主喜樂,更重要的意思就是說﹕「把主權還給上帝吧﹗」因為只有祂才是真正有權審判的主,祂的審判才是公道的。那些拿石頭要打死淫婦的人,為什麼後來一個一個都走了呢?因為發現自己也是不完美的罪人,是被審判的對象,不是審判的主。正如保羅12自述,他自己也「不是已經完全了,乃是竭力追求而已」。更重要的,上帝知道我們的軟弱何在、有多嚴重,也知道我們是否已經盡心盡意了!祂不會苛責我們的,總是會體貼、接納我們;正如主耶穌對淫婦說:我也不定你的罪!
正如14所說的「標竿」哪裡呢?許多基督徒常常以為,標竿當然是插在天國完美的地方,難怪再怎麼努力還是要仰天長嘆,永遠沒有達到的一天。16告訴我們:「 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你知道自己到了什麼地步嗎?你有多少天賦、多少斤兩、多少機會呢?就從那裡開始繼續努力吧!只有60分本事的人,要求他達到80分就是苛責了;他能拿到60分,和有80分本事的人達到80分是一樣的,就應該得到我們的掌聲了,不是嗎?
最後,完美的上帝已經赦免、接納了我們這些不完美的罪人;為甚麼不完美的我們,反而用完美做標準來互相批判或追究責任呢﹖如此看來,我們豈不是應當彼此接納,像基督無條件接納了我們一樣﹗別忘了,主耶穌說,如果我們不原諒別人,上帝也要這樣對待我們!唯有當我們學會互相接納對方的軟弱,我們的家庭才有可能成為地上的天堂,我們的教會才有可能成為喜樂的教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