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竟成了有福的人

第 一 章

超過我所能掌控的福氣

上帝對所有敢將萬事交託祂、順服祂命令的人,正如對努力實行十分之一奉獻者,祂的應許可分為兩方面來說。就正面來說,是要「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給我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本章我所要見證的,他所傾給我的,是超過我所能掌控的福氣。

在四十多年前的歲月裡,身為傳道人的大概經濟力都比較微弱;所以,似乎上帝也特別在這方面傾福補足!請別誤會我只重視金錢,事實是因在困苦之中才特別容易感受到祂在這方面所行的神蹟,尤其是剛結婚的那兩年,真可說是最慘淡經營的兩年。

慘澹經營的兩年

因為休學期間急著結婚,婚後被上帝感動,又回去完成神學院的課業。我一方面要讀書、一方面要工作,因此,那是我們結婚歲月幾十年中,經濟最拮據的兩年。剛到教會時,除了父親給我第一學期的註冊費之外,只剩太太帶著的一千元,那是岳父給她的私房錢。這一千元買了大同電鍋與瓦斯爐就花光了,還好教會執事及時送來第一個月的謝禮,否則連吃飯都要成為問題了。

教會給的謝禮每月一千元(約值今日二萬元吧),奉獻十分之一,再扣除生活費,每個月大概只剩一百多元的零用錢了。所以所有的支出都必錙銖必較、精打細算,否則月底就要捉襟見肘了,例如,我們約定買菜的錢每天都不能超過十五元,若超支了,第二天一定要省回來。

雖然如此,這兩年卻是我們回味無窮、最溫馨快樂的日子。每天我騎著腳踏車快快樂樂的去上學,下課後就直接回家,享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日子。因為沒錢買電視,偶而我們也相約在電影院,邊啃饅頭邊看兩場七塊錢的陽春電影,然後用腳踏車載著麗華回家。後來,大舅子在附近服兵役,他節省每月的薪津給我們分期付款買了一台電視,才不用再為看場電影而勞苦奔波了。

話雖然這樣講,在那樣的景況下,我們幾乎沒有出意外的本錢。換句話說,經濟上的任何意外,都會造成我們的財政失控。可怎麼好呢?啊,也只能走一天算一天了!偏偏在這兩年當中,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出意外、失控;但是上帝總是及時伸出援手,讓我們不致缺乏。回想起來,好像洗三溫暖一樣,充滿刺激與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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