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那人說「與我同居的女人」這句話之前,他描述那女人是「你所賜給我」的。(十二~十三節)這等於是說﹕
「要不是你多事,造了個女人給我,豈不就沒事了嗎?我可是循規蹈矩的。再說,你造的女人若有堅強的意志,不受誘惑,不就沒事嗎?可見,都是上帝祢自己造的孽,休想怪罪我!」
這就是反擊。女人雖然只說「那蛇引誘我」,但第一節已交代過,蛇也是上帝創造的呀!所以,她的意思是一樣的。
政治學有句術語﹕「攻擊是自衛的最佳手段。」亞當、夏娃雖然沒有唸政治學,但是他們老早就會反擊了。你要追究我的責任,我就反擊,讓你不敢繼續追究下去。在日常生活中,這種事常常發生,特別是在吵架時,經常聽到這樣的說法:
「你自己不是一樣嗎?還好意思說我。」
「都是你造成的,你的錯,還怪我呢!」
閩南語「龜笑鱉沒尾」,意思就是:別譏笑別人了,你自己也差不多啦!
不幸的是,反擊若成功讓自我得到保護,他一定會一再的如法炮製,久而久之,成為行為的模式。曾經有位年輕人,他有很嚴重的情緒傷害,從對我說的話就可以得到證明,他說:
「哪裡會那麼乖!照遮蓋、躲避、推諉、反擊的順序慢慢來?我總是立刻反擊!」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前幾年,台灣的年輕人喊出了一句響亮的口號:「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好像很自信、很享受的樣子。追根究底,這其實是一種情緒傷害的說詞。最近有一位作家說:
「那是一種自卑感造成的不負責任的自大狂的行為。如果人人都這樣說,這世界、這社會豈不是變成野蠻社會了嗎?」
這種說法是正確的,更確實的說,除此之外,這句話是對現實社會的規範、禮教、道德、法治等的一種反抗行為。換句話說,這句話是一種不很激烈的反擊行為,沒有人把它當真,自然也沒有引起社會大眾太多的譴責或緊張。
相反的,如果調整一下心態,把「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解釋成:順性而為、自得其樂,何必太在乎得與失呢?反而是一種很健康、積極的心態,自然不會引起什麼反擊行為了。豈不妙哉?
困獸之鬥
反擊行為常常造成很嚴重的結果,因為,通常會造成反擊的原因,是當事人感覺被逼得無路可逃了。這種感覺,主要是在潛意識裡,當然是很主觀的,他人也許會認為是子虛烏有的事。不論如何,為了保護自己,情急之下就反擊啦!我稱這種現象叫做「困獸之鬥」。這時候,他會不擇手段、不顧一切,甚至毫無理智。不管他有多高的學歷都會如此,自然,造成的殺傷力就很驚人了。你看,當夫妻吵架的時候,幾十年前的老帳,都翻出來了。似乎是意謂:「你要置我於死地,我也不讓你活了﹗」其實,這是自我保護的現象而已。
有一小姐,她的男朋友變心了,心裡的焦急、憤怒、傷痛一股腦兒全都湧上心頭。面目姣好、手無縛雞之力的她,竟然對我說:
「刀子已經買好了,我要跟他同歸於盡。」
有沒有可能成功?成功的代價付得起嗎?值得嗎?全都不在考慮之中了!她的心境就是一種的困獸之鬥,孤注一擲,豁出去了。
又如,前面所說後段班學生之自暴自棄,或反擊性的報復行為,以及那位自殺的博士,在潛意識裡,他們可能都有想要傷父母的心呢!那麼就是一種反擊、一種回馬槍了。
動手只是為了避免自尊心繼續受傷
《傷癒》的作者曾在序文裡說:他會研究情緒傷害,是因為他發現在教會裡有些人士,既溫柔又體貼,有信心又有愛心,但在家裡卻打太太、打孩子!讓他大為困惑,百思不得其解,最後他發現:原來是情緒傷害造成的。仔細的深思,我發現情緒傷害受傷的地方就是自尊心。當自尊心再受威脅時,自然就用盡辦法自我保護了。由此觀之,所謂「大男人主義」,其實是自尊心脆弱的表現也。有時候,男人打太太只是為了叫她閉嘴,不要再讓太太繼續傷害自己的自尊心罷了。所以丈夫為甚麼會打太太呢?一開始,太太可能只是嫌東嫌西而已,像是:
「有錢人真好啊,想要什麼就有什麼!」
丈夫沒開口,可是他感覺受威脅了,因為他沒能讓家人成為有錢人。不料,有一天,太太又說了:
「你看,某人錢賺得真多,人又體貼,哪像你,兇巴巴的!」
太太的比較,讓他感覺老大不是味道,因為他的瘡疤被觸到了。或許那時,丈夫並沒有吭氣,但是太太一再提起,甚至批評、嘲笑,就叫他難以繼續忍受心裡的傷痛了!為了保護自尊心不再被傷害,他可能開始反擊,先是說了一些不好聽的話,例如:
「乾脆妳嫁給他好了,自己不照照鏡子。」
太太若還不知道見風轉舵,嘮嘮叨叨的,沒完沒了,做丈夫的很可能就控制不住情緒動手摑人了。
請注意,動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打太太,乃是為了叫她閉嘴,以免她繼續傷害自己的自尊心,碰觸到那藏在心裡的內傷。同樣的,打孩子的人心情也是一樣,是要逼孩子達到自己的目的,以免孩子的失敗再傷自己的心。一旦他意外的發現「用打的」能達到目的,自然一再重施故技,繼續打了。
為甚麼少有太太打丈夫呢?傳統的東方社會重男輕女,父母將來要靠兒子揚眉吐氣或養老,所以對兒子的要求較高且嚴格,連受了委屈也不准哭,男人所受的情緒傷害自然就比較重,自尊心比較脆弱。因此,在他們「感覺」走投無路時,為了自我保護就打太太、豁出去了。至於女兒呢?我們說,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是潑出去的水,所以,要求的標準較低,管得也沒有那麼嚴,自然傷害就比較輕了。女性的心理年齡比男性較早熟三、四歲,相信女性情緒傷害比較輕是主要原因。在自由、平等的社會裡,女兒受到的要求也日漸提高了,太太打丈夫的案例就漸有所聞了(據電視報導說,台灣現在有百分之十二之多),因為女性所受的情緒傷害愈來愈跟男性看齊了。
「愛的傷害」的故事
曾在電視上看了有一齣名為「愛的傷害」(If
Someone Had Known)的電影。故事描寫一對年輕人一見鍾情,男的文質彬彬的,說話幽默,大學畢業,還是個運動健將呢!女的漂亮可人,人見人愛;有情人終成眷屬,人人都為他們興奮,可是這個丈夫後來經常打太太!
為什麼呢?第一次經過是這樣的:當太太生產時,丈夫在產房裡為嬌妻加油打氣,不料,竟緊張過度暈了過去。親朋好友來賀喜時,太太數次提起這件事來調侃丈夫,以為有趣。出院回家那天,他老兄駕車來接太太時,不但遲到了,還忘記帶車上用的嬰兒座椅,身為警長的岳丈說:
「沒有嬰兒座椅是違法的!」
「你要逮捕我嗎?」他竟口出不遜的頂撞。
在車上,太太忍不住問他:
「你到底到哪裡去了?」
「閉嘴!」他還吼了起來。
到了家也不幫忙拿東西,逕自進入屋內。當天晚上,太太要求他把嬰兒的床拿到臥室裡去。不料,他竟大發雷霆,吼道:
「自從孩子出生,你就一直吩咐我做這、做那!成天頤使氣指的,好像我是妳的下男一樣。」
然後,又氣吼吼的嚷道:
「今後不准妳在他人的面前,再提我在產房暈過去的事!」
接著賞了嬌妻大力的一「推」,把太太推倒在床。
原來如此!大男人主義的他,在產房裡暈過去的糗事,怎麼能讓人到處宣揚,叫他大失面子呢?這兩句話已經透露出來,這個作丈夫的有很深的情緒傷害。那個太太卻不知道,常常去揭他的瘡疤、觸摸他的痛楚,當他忍無可忍的時候,就用攻擊來保護自己。雖然每一次他都對太太道歉,信誓旦旦的訴說自己對太太的愛是多麼深,並且保證不會有第二次了。可是他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太太,幾乎把太太打死。這種因情緒傷害造成的現象是多麼可憐啊!
然而,你可猜得到?最後竟是那位丈夫死在太太的手下。作者好像很會故弄玄虛,其實,他的目的是要告訴我們,那位太太也有情緒傷害。故事到了最後,那位太太忍無可忍、心灰意懶,想要離開丈夫又不能如願,偷偷的離家出走一出門就被抓到,丈夫甚至威脅要殺她!在走投無路之下,她把丈夫槍殺了。所用的槍就是丈夫用槍柄打他、威脅她、不讓她離開家的武器。
電影的結局是:太太被判無罪。她到丈夫的墓地去獻花,感慨的說:
「你總是保證明天會更好,但不會有明天了!」令人聞之鼻酸。情緒傷害的可怕就是在此啊!
三個殺人事件
去年,在電視上看見殺人犯湯銘雄執行死刑的事,深深的觸動著全國民眾。你可以看出,他並不是無可救藥的大壞蛋,只要加以感化、接納,還是有可能悔改認錯的,甚至後來還很誠懇的請求受害者的家屬原諒他。這樣的人,只因一時氣憤,竟然會抱了個瓦斯筒去K.
T. V. 引爆,讓現場無辜的人死傷累累。到底是為了甚麼?這就是典型的反擊行為!正像是「困獸之鬥」,早已失去了理智。
新竹清大洪姓女生殺害閨中密友許姓同學的新聞也曾喧騰一時,引起大家的注意。只因多角戀愛鬥輸了對方,加上刷爆了對方的信用卡,難以善罷之下,竟萌殺機;甚至用強酸毀屍,手段之殘忍,令人不敢置信。據報章雜誌記者的訪查,洪姓女生是天資聰敏的資優生,鄰居說她是乖巧的好女孩,老師說她活潑外向,與同學相處融洽。誰能想像這樣的女孩會犯下這樣可怕的罪行呢?其實,這就是「困獸之鬥」的反擊行為也。
這種事最近愈來愈多,為什麼?因為現代的孩子不但有升學壓力,再加上社會進步帶來的壓力,他們的情緒傷害更嚴重於以往。
曾經在電視上看見一則新聞,美國加州有位年僅十四歲的孩子,將媽媽殺死了。親朋、鄰居、教友、牧師都沒有人相信這是真的。人人都說,一定是搞錯了,這是不可能的,太不可思議了,無法解釋。因為他是一位乖巧、聽話、循規蹈矩的孩子。他父親說:
「他是位活躍的運動員,定期上教堂,從未惹上大麻煩。他所做過最大的錯事,就是偷抽煙。」
可是,事實卻是千真萬確的。為甚麼發生會發生這件的悲劇呢?他的父親一再自問:
「為什麼?丹尼為什麼會拿我們打靶用的槍,裝上滅音器,對他母親開了四槍,到她死了才停手。」他又說:
「案發後三個月來,這對我而言,依然是個謎!」
「我每天都在回憶,他說了甚麼話,是我沒有聽到的;我是否沒說一些我該說的話。」
原來事發前的幾個月中,他曾因吸煙被媽媽發現了,被禁足了好幾次。案發當天,丹尼曾和他母親吵架,他為了被禁足而感到氣憤,他希望能早日還他自由。
教會牧師說:
「在這過程中,有『某件事』令他爆發。」
某件事是什麼呢?我猜,因他抽煙,屢勸不聽,一犯再犯,媽媽罰他禁足,不准出去玩耍。正巧,那天他跟同伴說好要去打球;他是運動健將,曾獲得許多獎牌。然而,因為他吸煙被捉的前科累累,所以,不論他怎麼哀求,媽媽都不為所動,以致他在氣憤之下,將媽媽殺死了。
聽說,他本來連爸爸也要一起殺了,只因剛好爸爸外出,才得倖免。一個循規蹈矩的好孩子,為了這麼一件小事,就大開殺戒,真是讓人難以相信!「一連開了四槍」,表示他的憤怒已到了頂點,而且已完全失去理智了。多麼可怕呀﹗
跟牧師見面中,他曾懊惱又後悔的說:
「如果能令時光倒流,我要告訴我的母親,媽,對不起!媽,我們能否停止吵架?媽,我們是否能談談?但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電視台記者介紹他母親時說:
「她四十二歲,牙科醫生學者,是會為棒球比賽計分、為足球隊做菜的那種母親,是個快樂的人,總是面帶微笑,她以她的孩子為傲,永遠在他們身邊。」在我們的社會裡,這種母親不多吧!
結論時,記者更憂心的說:
「如此父母,如此家庭,丹尼怎麼會如此行呢?你家中有家規,你要你的兒子守家規,只因某件事出了差錯,就釀成這麼大的悲劇。我相信,有許多家長都在想:『我也是這樣教導孩子的,這件事會發生在我的家中嗎?』」
丹尼的父親回答說:
「顯然是有可能的,相信我,我們所做的都是正確的。但是這一切都沒有合理的理由。」
明顯可見,這確是自我保護的反擊行為。可曾想到,就在他被訓練成「循規蹈矩」的好孩子的過程中,可能早就是「情緒傷害」的重病患者了。孰以致之?我們能不引以為戒麼?
殺機四伏的社會
台灣社會的血腥慘案愈來愈多,凸顯出社會似乎是殺機處處。如前面所說的命案,又如竹東鎮少女袋屍案,兇手們竟是一群和被害人終日廝混的男、女同學;最不可思議的,像屏東婦女蕭女士,只因同居人要分手,竟以服毒及刀割女兒報復,連五個月的女嬰也餵以劇毒作抗議。這些自殺、亂殺的案件,讓我們感受到社會上已經是殺機四伏了,真令人心驚不已。為什麼有這麼多的人,情緒那麼的不穩定,只要一點挫折,翻臉就像翻書一樣,而且六親不認呢?相信這就是情緒傷害所造成的自我保護的反擊行為。
同時,這也是「輸不起」,即害怕再失敗的一種心理反應;在潛意識裡,失敗經常即意謂要受到嫌棄、批評、責打。基本上,可以說所有情緒傷害的現象,都是基於這種輸不起的心理。這種心理反應造成的另外一種情緒現象,就是──強迫行為。
諒解代禱是面對傷害的良方
值得一提的是,因完美主義受到情緒傷害的人,特色之一就是他們都是智慧高的人。自然,他們的反擊行為亦會處理得相當有智慧,好像智慧型的罪犯一樣。然而,這種為了自我保護而做出來的反擊行為,跟那種智慧型的犯罪在根本尚有所不同的。這種被完美主義訓練出來的人,大部份都很有家教、道德規範強,是自我期許很高的人。所以,這種人犯了法、做了壞事,事後通常都會悔恨交加,既內咎又自責。因為他不是為了攻擊而攻擊,而是為了保護自我而反擊,原因就在於情緒傷害的內傷控制著他們,使之無法自制,才會像「困獸」般不知所「行」!
這使我想起,耶穌在斷氣前為那些釘他十字架的人禱告說: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廿三章卅四節)
那些人是誰呢?是祭司、法利賽人、文士等宗教領袖。他們並不是惡質的大壞蛋,只是在嚴格的宗教訓練之下,都曾受到很嚴重的情緒傷害。他們的表現其實是輸不起的反擊行為!由此觀之,耶穌說:「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是很貼切的描述。難怪祂要為他們祈求赦罪了!
我們周遭也有很多情緒傷害的人,因著被情緒傷害所控制,無法自拔,常常傷害到我們。最糟的是有時傷害我們的人竟是我們所愛的人。耶穌的諒解、代禱,豈不是我們最好的模範?更何況,許多時候是我們在傷害那些我們所愛的人呢!彼此接納、互相原諒,是我們所最需要學習的功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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