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蓋──自我保護最平常的動作

 犯罪以後,他們二人發現「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七節)這經文明顯的告訴我們,他們拿無花果樹的葉子來編織裙子,不是因為這種裙子好看或能保暖,乃是為了要將犯罪後發現「自己是赤身露體」所帶來的羞恥感遮蓋起來。

 人若犯錯,怕被人知道或看見自己的失敗,自然的就會把錯誤遮蓋起來,或是把弄壞的東西藏起來;免得在別人面前丟人現眼,不但自尊心受創傷,甚至還要接受懲罰呢!

 你看,孩子好奇的把玩貴重的東西,一不小心摔壞了,要怎麼辦呢?趁還沒有被發現,趕快將弄壞了的東西藏起來,丟到垃圾桶裡去;有的孩子還會先用紙包起來,以免碰巧被人看到。經驗老到的,甚至還會拿到外面去丟掉,以確保遮蓋的效果,搜都搜不到呢!

 學生考試成績不理想時,就將試卷角落折起來、或用手緊緊的壓住,不讓別人看見分數,這就是遮蓋。有的老師還要求學生,要父母在考卷上蓋章,真糟糕,怎麼辦呢?給家長看,怕會挨罵、挨打,逼不得以只好偷父母的印章,自己蓋了。

大人做錯事何嘗不是這樣呢?在公司行號、職場,若是做錯了什麼業務,豈不是想盡辦法暗中改正、彌補過來?若是無法做到,豈不是設法把它遮蓋起來以免受罰?尤其,若是做了什麼被社會大眾認為不名譽的事,如貪污、外遇等,為了面子的問題,就更會想要把它遮蓋起來,以免東窗事發。

 我們看社會新聞,搶劫犯為甚麼要蒙面、戴安全帽或套上絲襪呢?不是很不自在又礙手礙腳嗎?綁匪為何要撕票呢?錢既到手,為何還要那麼殘忍呢?殺了人已經夠糟糕了,為何還要費事分屍、火焚、掩埋呢?唯一的原因就是「遮蓋」自己的過犯,以逃避刑罰。

 可見,這就是我們的通性,為了不被人笑話、被責罵、或追究責任,把過失遮蓋起來是自我保護最平常的動作。然而,真相永遠遮蓋得了嗎?其實,我們都很清楚,可能性非常的低,就像俗語所說:「紙是包不住火的」!有人打趣的說,無花果樹的葉子所編成的裙子,被風一吹就若隱若現,葉子一乾就翹起來了,令人心驚,不是嗎?遮蓋的效果及其結局也常常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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