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路加福音時四章7至11節有這樣一個故事。
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了。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坐。』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耶穌所說的是要人謙卑。然而讓我們想想,怎樣才能使人心悅誠服的把大一點的座位讓給我們坐呢?豈不是先得人心、得人感佩嗎?
有一天我忽然想到,古人把妻子稱為「內人」是象徵男主外、女主內的說法,叫「拙荊」或「賤內」是客套話,我懂。可是,為什麼妻子要叫做「太太」?百思不得其解,就從字面上去推敲,「太」字豈不是大一點嗎?到底妻子什麼地方比丈夫大一點呢?靈光一閃,又聯想到,太太還叫「太座」呢!真絕。什麼情況之下,丈夫才會認為妻子大一點或把大一點的寶座讓給妻子坐呢?相信不是因為她孔武有力、擅長潑婦罵街、或喜歡東家長李家短的講閒話,也不太可能是因為她智能過人、美若天仙、有錢又有勢,有這類的特長不保證能得人尊重,有時反而叫丈夫敬而遠之。
最後,我發現一個大道理。當太太的「度量」要大一點,總是要忍辱負重、容忍再容忍,不但要容忍丈夫,容忍公公、婆婆,甚至還要容忍孩子。古人所謂三從四德,不是指在家要順從父母、出嫁後要順從丈夫、丈夫死後還要順從兒子嗎?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之下,能不把度量放大一點、凡事忍著一點嗎?因為愛,咬緊牙關忍下去、逆來順受的妻子太多了,難怪稱呼她們太太、太座。像這樣,稱職的太太最後總會得到比丈夫大一點的座位,有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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