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如當辯護律師!

以上所舉充當管理員、警察、檢察官、法官來管教孩子的角色,都不是正面而有效的方法。其實,不如當辯護律師較能獲得孩子的心。

扮演辯護律師的意思,並不是黑白不分一味的袒護,而是站在孩子的立場為他們設想,正如我在《情緒傷害》一書介紹耶穌所說的「柔和、謙卑」,就是最好的例子。

「謙卑」的意思是說要將標準儘量放低,不要好高騖遠、不顧現實的困難,要照他們的能力與興趣來定。例如,一個沒有數學天賦的孩子,要他考一百分,不是太強人所難了嗎?聖經腓立比書三章16節,就是一句非常重要的原則:

「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

許多時候,我們都不看孩子到了什麼地步,總是期待他們能一步登天、科科滿分,那是很不現實的。「謙卑」的父母應該要知道自己孩子的分寸,不要過度要求他們,造成他們更多的挫折感與無奈,有什麼益處呢?

「柔和」的意思是指在評分時不要太苛刻,要用同理心,如出現他們難以駕馭的情況,要能諒解、擔代、為他們說話。例如考試前生病了或一時糊塗算錯了,怎能怪他呢?我女兒國中時就是一位數學高材生,高中聯考時有一則演算題,在最後結論時三乘以七,她竟然寫十。俗語不是說「管他三七二十一」嗎?怎麼還會算錯?事後她自己都已經悔恨交加、淚流滿面,還需要責備嗎?我雖不敢自認是柔和的父母,還是安慰她說:

「妳只是一時糊塗,不代表妳的程度差,何必在意?」

她已經大學畢業,唸的是數學系,現在研究院也已畢業,是統計系的碩士。說真的,一次的失誤,三乘七寫成十又如何呢?有需要大驚小怪嗎?

何種情況下能為孩子辯護?

想想,在什麼情況之下,你才能為你犯錯的子女辯護?豈不是:

第一,你發現那不是他的錯。有些孩子不會讀書,父母不但不責怪他,反而怪罪自己沒有遺傳好的資質給他。如果老天爺給他的是藝術的天賦,你卻要他作科學家,不是太強人所難了嗎?

第二,他已經盡力了。所以沒有成功,因為天時、地利、人和三方面都不夠,怪罪他是不公平的。有時父母會為孩子辯護說:只怪他運氣不佳,怎能苛責呢?不是嗎?

第三,那只是一時失誤,又不是故意犯的錯。正如俗語所說:「智者千慮必有一失」,他自己都已經很懊惱,還需要再懲罰他嗎?如果他已經知道錯了,也學到教訓,責備豈不是多餘的嗎?

扮紅臉的母親讓人懷念!

辯護律師是在為嫌疑犯辯解,不論成功與否,通常都能得到嫌疑犯的感激與懷念。許多母親就是這樣扮演辯護律師的角色,永遠獲得孩子的心!

許多年前,內人曾因為管教孩子而生悶氣。她是一位溫柔體貼的母親,可是她發現,有時她怎麼好言相勸都無濟於事;相反的,我瞪一眼竟然成效卓著,孩子就乖乖的降服。她看在眼裡,感嘆的說:

「我看,以後我還是學你用打、用罵的來得有效!」

老實說,我還真有點得意洋洋!然而,學會有關E.Q.的功課後,我懇切的對她說:

「其實是我錯了,你的方法才對!因為,打罵的結果會讓孩子養成暴力的傾向,將來很可能打太太、打孩子、甚至打丈夫。」

「知道為什麼人們總是盛大慶祝母親節,父親節卻意思意思一下而已嗎?」我問她,她搖搖頭。

「因為大多數的爸爸都是扮黑臉、母親則是扮紅臉。」

人們永遠懷念、感激的是媽媽的體諒與寬容,不是父親的嚴厲與打罵。雖然也許兩者都是愛,但是黑臉所象徵的愛會帶來傷害,紅臉所象徵的愛卻能激勵、滋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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