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離婚的信念

避免離婚,基督徒的法寶是耶穌所說的信念:「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不可離婚,因為這是上帝所配合的!)」這是一句斬金截鐵的誡命。他為何用這麼嚴重的語氣呢?豈不是告訴我們,離婚是每對夫妻都可能遇到的挑戰,沒有人能自負的說:我絕對不會離婚。很諷刺的是,今天我們看到婚姻輔導專家、教授、總統、牧師離婚,都已經不是太聳動的新聞了。離婚既不是年青人的專利,也不是不懂婚姻之道的販夫走卒才有可能。有一輩子不曾動過離婚念頭的夫妻?恐怕是很稀有的吧!

上帝配合的,這句話跟常人所說的「天作之合」,意義應當是相同的。問題是,「天作之合」好像只在結婚典禮中才說?平常卻隻字不提,真是奇怪。為什麼不當做婚姻生活一輩子的金科玉律,全力以赴、引以為努力的動力?

耶穌說,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其實是認同,應當相信上帝所賜的配偶是最好,最適合自己的;勝過父母的努力、媒妁之言所造成的。讚嘆一對夫妻的婚姻是天作之合,意思豈不是說:「要不是天作之合,哪有這樣棒的婚姻」?那麼,反過來說,離婚不就等於判定上帝配合得不好,給我的配偶不適合我!

由此觀之,信賴、尊重上帝的人應當全力以赴,視對方為上帝所賜的寶貝而善加珍惜,以促進並維護婚姻的幸福。即使眼前不是很順利,也不可以隨便找藉口離婚。當初愛得入骨,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甚至為此跟父母鬧翻了,為什麼說離就離呢?若確信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的,還能這樣做嗎?

總而言之,婚姻的維持本來就是很難的功課,輕輕呼呼的經營,隨時打算放棄,怎能成功呢?所以,本章標題是「永不止息的信念與福氣」!永不止息是愛的特質,因此,建基於愛的婚姻當然也是永不止息的。有這樣的信念才能堅持到底,不輕易放棄啊!只有抱這樣的信念的人,才能從上帝承受婚姻的福氣。

「身上的一根刺」妙用無窮

配偶的缺點常是離婚者強調的理由。可曾想過,為什麼上帝配合你們成為一對?沒有缺點不就成了天使,你在他/她的面前不就矮了半節,抬不起頭了嗎?這真的是你要的一半?婚姻的價值正是在於彼此都不完全,所以才需要互相幫助、彼此接納,才有需要角色扮演與犧牲奉獻啊!

偉大的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裡,自謂身上有一根刺(他沒有講明是什麼,但上下文顯示,是一種軟弱或謂缺點),讓他很不舒服,他三次祈禱上帝,但是上帝卻不肯將之拿掉,只說「我的恩典彀你用的」;保羅就順服的接納之,甚至「誇口自己的軟弱」。他說,那根刺的妙用在於「免得我過於自高」。看見了嗎?上帝讓缺點或軟弱存在的目的,只有順服上帝的人才看得見。這就是說,急著把「刺」拔除,就沒有機會發現刺也有無窮的妙用。

可曾明白上帝的配合妙在哪裡

一個有缺點、甚至缺點很多的人,並不表示他就沒有優點了。尤其是缺點很多的人,別人很容易忽視他所擁有的優點。這個被忽視的優點,許多時候正是上帝配給另一半的禮物,可是卻被忽視了。像這樣,輕易離婚者永遠看不見上帝的配合妙在哪裡,不會瞭解對方有如自己身上的「刺」,價值何在?那個「刺」早就被拔除,沒有機會看見了。

報載一位太太成了植物人,丈夫服事數十年毫無怨言。人人讚嘆這位太太真有福氣,嫁了這樣一位好丈夫。事情還沒發生前,誰能料想得到將來會怎樣呢?再說,生病前,這位女士對自己的丈夫必定心滿意足嗎?

夫妻的關係正像這樣,許多時候,我們不見得明白上帝的配合原因或妙在哪裡,可能要到白頭偕老時才會瞭解。因為看不見配偶的優點,只看見缺點,所以不但不領情,反而埋怨上帝的配合。其實,有時只是時候未到而已,時候到就會發現、讚賞,並感謝上帝的恩典。多少時候,人們並不瞭解上帝的作為及其意圖,但是基督徒相信上帝的愛,總是互相鼓勵,以逆來順受的態度,等待上帝的旨意成就。信心的價值就在這時候彰顯出來,因為,有信心並堅持到底的人才有可能看見上帝的奇妙!

★情緒傷害嚴重的人因著害怕、為了自我保護,最容易推諉自己的責任、無能、錯誤,卻總是喜歡追究別人的過失,甚至反擊;即使對上帝也可能這樣,正如亞當將責任推給上帝一樣。憤怒激動之下提出離婚的動議,就是情緒傷害的人典型的例子。所以,不可離婚的信念正是這種人婚姻的最佳守備啊!

照理說,情緒傷害的人應當是最怕離婚的人,離婚不就是嚴重的失控嗎?所以,事後一定會後悔莫及的。奉勸這種激動型的人,不要在盛怒中離婚,真要離婚也不要太傷對方的感情。一旦發現離婚是錯誤的,趕快認錯、挽回,甚至兩人再結一次婚,有何不可?然而,這是非常困難的,正所謂「覆水難收」,其中涉及了多少的情緒傷害在作祟也,因為離婚之舉必深深傷害彼此,千萬不可輕易嘗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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