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洗澡時脫得精光,許多人都說是一大享受,甚至哼起歌來了;因為感覺就像回復小孩子的時代一樣,一無牽掛、也不必擔心春光外洩。
像這樣,有些對別人、甚至父母,都需要謹慎掩飾的事,夫妻之間卻能坦然揭露、面對,引為趣談;有些不足為外人道的事,夫妻間偷偷的、放低聲量彼此咬耳朵,接著兩人卻笑翻了天,頂多斜瞪一眼、還滿臉笑容呢!這就是能夠赤身露體的享受了。
第一次到檀香山,我帶了泳褲去海邊戲水。有幾個洋妞一直盯著我的身體看,一臉驚訝的樣子,讓我老大不自在。心想:她們為什麼對我行注目禮呢?低頭一再檢查,沒有出醜,泳褲好端端的啊!偷偷對太太說了,她端詳了半嚮,指著我右上腹半尺長的刀疤;那是膽結石開刀造成的,很像是被黑道砍傷似的。兩人相視大笑不已;她老早見怪不怪了。可是,在那次事件之後,每次要裸露上身,像是要泡溫泉或游泳時,我都會猶疑了一下,深恐又嚇到什麼人!
在家裡可以原形畢露,裡外有別也
有的人在外面,人人都說他彬彬有禮、溫文儒雅,可是在家裡卻全然兩個樣子,大聲打嗝、放屁,甚至粗言粗語、沒什麼禮教,真的是原形畢露、裡外有別。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知道另一半很清楚、不會在意,約束力就沒了。真的,家不但是安全窩、避風港,還是夫妻得以赤身露體的地方。然而,我還是要奉勸大家,不要太過份!曾見報載,美國一政治家,強調他們家沒有秘密,甚至他還可以跟女兒在一起洗澡;連相片都登報了。這是沒有分寸,過猶不及也。千萬記住,赤身露體只限夫妻兩人的特權;不可放肆,為什麼要自毀形象呢?
設想,你正赤身露體的在沐浴,得意忘形的哼著歌。忽然發現有人闖入浴室,你會怎麼反應?說時遲、那時快,你的歌聲一定會嘎然而止,驚惶失措的抓東西來遮掩自己的裸體,然後才端詳那個人是誰!如果是別人,你一定會很不高興,甚至勃然大怒;然而,若是你的另一半,你就會莞爾視之,甚至歡迎他/她加入、一起洗鴛鴦澡呢,不是嗎?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別呢?因為赤身露體不必有任何羞恥感的,只限於面對自己的另一半也。
衣服代表著風俗習慣或觀念作風對人的束縛,穿得是否得體涉及禮教、規定等等。但是在家裡,只要他兩口子喜歡就可以了,不必擔心別人怎樣說。事實上,生活的一切都是他們兩人的自由,別人沒有置喙的餘地。只穿內褲又如何?裸體又如何?相反的,如果在家裡還西裝領帶、洋裝旗袍的,多不自在啊!大可不必,不是嗎?然而,有外人在,就不能這樣放肆了,不是嗎?歐美人士的父母不樂意住在孩子的家裡,相信就是出於這樣的理由。父母或孩子在家裡,就不能赤身露體了,不是嗎?
洋人到別人家去,禮貌上一定要預約,至少事先打個電話是最起碼的。你忽然出現,很可能他沒有預備心,或是衣冠不整、家裡雜亂無章、正在吵架或親熱,或是正要外出;可能發生的現象千奇百怪,可能是不能為外人「看」的。你的出現會讓他們尷尬不已,接待你不是,不接待也不是;可能讓你自己尷尬得很呢!或許,這是國人需要學習的習慣。贊成嗎?
夫妻坦誠相見、沒有秘密
赤身露體是指肉體的坦誠相見,就為人處事來說,應該是指兩人之間沒有秘密了。人為什麼要有秘密呢?因為怕缺點被發現、糗事被揭露、壞事被發現…;換言之,能坦誠相見就是因為沒有害怕也。人跟人之間常常要戴著假面具,討好上司、在長輩面前謹言慎行、在朋友中裝模作樣,不是很累嗎?有誰是樂此不疲的?回到家還要繼續戴著假面具,不是最可憐的人嗎?所以,在自己另外一半的面前,沒有害怕、不必有所隱瞞,這不是最大的享受嗎?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赤身露體豈不是表示要給對方認識自己嗎?這就是說,你要告訴對方自己的一切,包含行事為人、心裡所想的、各種感受等等,不然另一半怎能瞭解呢?事實上,只有夫妻二人赤身露體才能真正的認識自己的另一半,不是嗎?正所謂「心事若無講出來,誰人能瞭解?」
有人說自己的另一半「有幾根寒毛都一清二楚」;然而,你知道另一半最喜歡、怕什麼嗎?食衣住行的嗜好與忌諱?心理有什麼傷疤怕人碰觸嗎?現實是很殘忍的,若不努力、用心去經營,不見得真能認識對方呢!聽說有的夫妻自言,到老還搞不懂對方在想什麼?真是令人嘆息不已。
友人曾笑對我太太說:
「妳知道彭牧師在學生時代的羅曼史嗎?」
「我非常清楚,彭牧師都跟我報告過了。」
好事者一點皮調都沒有,因為我們夫妻之間沒有秘密。
★E.Q.高手不怕對另一半坦承一切,包括自己的缺點在內,因為他不需要做最壞打算;但情緒傷害嚴重的人就不敢隨便坦露自己的一切,因為他會鑽牛角尖、疑心病作祟,被心病所綑綁。怪的是,自己遮遮掩掩的,深怕秘密被發現,卻期望另一半對自己能完全坦白。所以,如果你的另一半是情緒傷害嚴重的人,切記學會儘量完全坦白、常常報告清楚,讓他有一切掌控在手中的感覺;同時,卻要避免碰觸其傷痕,多給予滋潤與同情、諒解。別忘了,這種人只是有病而已,不必排斥他!你的接納與體貼必定會讓他/她永世難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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