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兩人成為一體這件事,相信沒有夫妻是一百分的。因為婚前每一個人大概或多或少都還保留一些沒辦法或捨不得丟棄的,或不認為應當丟棄的,偷偷的藏著!可是,一結婚,就等於向著對方赤身露體,無所掩飾也。甚至戀愛時的殷勤、慷慨、貼心…都會慢慢減少了、變了樣、不見了,有時還真令人失望、傷感、懊惱、生氣呢!
換句話說,婚後夫妻沒有秘密可言、原形畢露了;男女雙方都是一樣。一見鍾情、閃電結婚的危險特別會出現在此,因為沒有認識對方的缺點,婚後才知道對方有致命的秘密,已經太慢了。千萬別像台灣國會的那位寶貝立委,在激情衝擊之下,讚賞對方為「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曾幾何時,才發現這個禮物卻好像隕石一樣,砸得他焦頭爛額、逃之夭夭。
揭紗應該是赤身露體的開始吧,從前的人這時候才得以看見新娘子/新郎的廬山真面目了。再下去,從洞房花燭夜開始就慢慢的無所遁形了。現代人有很大的不同,自由戀愛的結果,大多老早就熟得很了,甚至先上床後補票都習以為常了;所剩下的應當是象徵的意義而已。但是,赤身露體只是認識對方的肉體而已?當然不!
一切都無所遁形了
結婚以後,有如赤身露體般無所掩飾的又豈止是肉體而已?慢慢的,連各種喜怒哀樂、敏感、癖好等,最後都無所隱瞞了。由認識外表到內心的世界、腦袋裡的思想等,久而久之,像俗語所說,有幾根寒毛都清清楚楚。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說「結婚是戀愛的墳墓」其中一個原因:戀愛時一再掩飾,所建立的假像,怎有可能能逃出朝夕相處夫妻的法眼呢?例如,藉著許多偽裝建築撐起來的場面,看來有如36、23、36的身材,一旦赤身露體,真相還能瞞下去嗎?換言之,一切優缺點都會展露在對方眼中,別想掩蓋了。
試婚比較不會離婚?
說到這裡,想到多年前看過一齣電影(名字忘了),年輕人為了確保兩人的生活能夠協調得好,就來個「試婚」。為了製造效果,刻意描寫兩人為了不打破禁忌(做愛)、想盡辦法克制性慾的尷尬狀況。問題是,試婚要試到什麼地步?要同床、做愛嗎?再說,做愛能得高潮就表示沒問題了嗎?更糟糕的是,在試婚中的人,還是或多或少的要隱藏自己,不可能像結了婚的人一樣,全然赤身露體的;要試多久才能真的不會搞錯呢?相信所試出來的結果是確實的嗎?可曾想過,試婚的,婚姻反而好像不容易成功呢?
事實上,試婚對婚姻的幸福反而沒有幫助。數年前,美國路吉士大學曾公布全美婚姻計畫研究調查,指出「結婚前即同居的男女較比其他夫婦的離婚率高。」因為同居會逐漸腐蝕男女間相互託付終身的承諾,以及對婚姻制度的信心。
人性的軟弱就是不願意被約束,情緒傷害愈嚴重的人愈是這樣;偏偏婚姻的承諾就是一種約束。每當婚姻發生困擾時,很自然的就會嚮往當初同居時的無拘無束,可以一走了之;再說,婚前你能跟我同居,婚後又怎能保證你會堅守承諾呢?所以,同居的弊病對婚姻是有害無益的。
提昇自己素質、建造優點更重要
因此,要想在配偶面前得到喜愛與尊重,使婚姻更幸福美滿,人人都應提昇自己、使缺點減少、增加優點。趁著還年輕,把握時光好好自我建造,有真才實學(料)才能讓另一半愈認識你就愈愛你、愈佩服你。
現代父母甚至帶孩子去整容、隆乳,這種愛孩子的心真是令人感動,然而別忘了,對孩子最重要的任務,絕不是整容;培養孩子的美德、毅力、榮譽感等不是比美容更重要嗎!美容隆乳或許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或建立自己的自信心。或許初夜時看見對方的胴體印象深刻、震攝不已、愛不釋手、目不暇給,但是在天長地久的相處後,另一半對你的美容漸漸地就不會太希罕了。至於自信心,這其實是建立在很不正確的認知上,這些所謂美的尺寸、形狀是誰定規的?如最近新聞上看見的提醒:誰說瘦/白就是美麗呢?
有些人羨慕別人的丈夫英俊、別人的妻子美麗,然而可千萬別忘了,那是因為他/她對你來說並不是赤身露體的原因!真的認識了對方,可能會慶幸他/她不是你的另一半,送給你都會連連搖手呢!真的,外表是非常不重要的。絕對不是美麗、英俊的人就是好人、心地善良…;壞人也不一定長得面目可憎。然而,人都常有一個毛病,沒看到的總是幻想成美好的。因為這樣,人人都應當記得「心事不講誰人知」、「人比人氣死人」的名言,千萬不要被假象所矇騙。
主動赤身露體、彼此保密是夫妻的特權
有一句話說:「擁有太多的秘密,那人必定難以活得自在而快樂!」因為隱藏秘密真的好辛苦啊!夫妻之間尤其是這樣,因為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有的人甚至一天廿四小時不分離呢!怎能遮蓋掩飾呢?既然另一半的秘密後,彼此都有可能知道,該怎麼辦呢?
因此,彼此都應當不在乎的對另一半赤身露體。就是一種委身,毫無保留「互相」信任的表現,也是自信與願意忠於對方的決心。你看,夫妻兩人之間不但卿卿我我、打情罵俏、甚至互相調侃,如笑罵老猴子、柴耙(糟糠)、調侃對方的缺點都可以;這就是不在乎與坦然的意境,是夫妻的特權,因為有許多秘密是兩人共有的!如果始終深不可測、高不可攀似的,一副神秘的樣子,反而會破壞彼此的信任度。
既然秘密是屬於夫妻兩人的特權,彼此為對方守秘密就是一種智慧與美德。因為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同樣的,出丈夫/妻子的醜,就是出自己的醜也。可是,情緒一來,不少夫妻還是在別人(大多是親朋好友)面前數落自己另一半的缺點與秘密;甚至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有的夫/妻甚至純粹是出於一種幸災樂禍的心態,一句「真好玩、真有意思、真糟糕」,然後就口沒遮攔的述說所愛之人的隱私、秘密、或缺點。你知道嗎?這樣做就是逼對方去面對別人的恥笑或侮辱,簡直等於把另一半的裸體照拿給別人看一樣,真是「三八」的很。知道後果會如何嗎?你的另一半從此就要將自己的秘密對你有所保留了,因為你不能讓他放心,你已經證明自己是不可靠的了。萬一觸動對方的情緒傷害,更會造成意氣之爭或反擊,那才是令人遺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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