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請注意,雙方都是單數;排除了父母、孩子或親戚朋友的地位。換言之,成為一體的只是兩個人而已,這表示夫妻的連合是獨佔性的(一對一也)。正如俗語所云:「情人眼中容不下一粒沙子」;夫妻的關係更是密切,當然容不下別人的。如果不是這樣才真的有問題呢!
記得風靡一時的「愛之船」電視影集有一個這樣的故事。一個模特兒因曾拍過寫真集,深怕剛認識的男友看見,把船上該期所有的雜誌都買了下來。不料發現男友房間裡還是有一本
,原來是他從岸上帶上來的。模特兒戰戰兢兢的問他為什麼不以為意,男友回答說:
「別人只能欣賞,你卻是屬於我的,為什麼要不平衡?」
老實說,這種氣度讓我十分佩服;可是他們不是夫妻啊!若是夫妻,有幾個人能做到這樣?最糟糕的是,看了寫真集之後,男友要跟她兩人成為一體的原因是因為外表的關係?再說,可能還有無數的人想要跟她兩人成為一體呢!結果是,誘惑的機會增多了,另一半的威脅也必水漲船高的;可能後患無窮呢!
一夫一妻的制度是為保護當事人
因為兩人要成為一體,婚姻就成為人際關係中最難的一種,多一人絕對不只是增加一倍的難度而已,怎可能不致手忙腳亂、甚至天下大亂呢?從這個角度看,上帝所以設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乃是為了保護結婚的當事人,絕非不清楚這對人性的束縛是多麼叫人不喜歡也!所謂「五子登科」,銀子、房子、車子、孩子、妻子/丈夫等五樣人們所追求的理想,前面四項都可以多一點,甚至似乎是多多愈善的,唯獨最後一項妻子/丈夫是絕對不能多求的。
有人說,所謂丈夫就是在一丈之內才是丈夫,似乎一離開視線就難以掌控了;若是真的,對妻子來說,這其中擁有多少的無奈啊!相信,丈夫一詞的原意應是可倚仗的男人也。而夫人一詞,正像客家話把太太稱為夫娘,是屬於「一個」男人的姑娘/女性也。反過來說,若無重男輕女的時代色彩,則丈夫應當稱為娘夫才對,意即屬於「一個」姑娘/女性的男人也。有沒有注意到?男人的數目若變成兩個或更多,夫娘就不叫夫娘;是否該叫眾夫之娘?姑娘/女性的數目若變成兩個或更多,丈夫也難以成為可倚仗的男人了。數目一多,彼此的關係就變質了,不是嗎?
某人成為別人夫妻婚變的第三者,過去這種人都會被冠以妖精、狐狸精之類難聽的形容詞,怪的是這些「精」字輩的,怎麼好像都是女的居多;其實男人又何嘗不會破壞別人的婚姻呢?婚外情的第三者,豈會限定為男性或女性呢?尤其今天這個世代,更是男女都有可能成為「精」字輩的人物。
「只要兩情相悅,我喜歡、對方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似乎有言之成理的趨向?真是罪過!反身自省,你所愛的,曾經犧牲一半生命以達成兩人成為一體的他/她,跟別人你濃我濃,你還能說「有什麼不可以」嗎?如果相信婚姻是天作之合、上帝所配合的,你不是在跟上帝作對、不怕報應嗎?
小心防範第三者的產生
夫妻兩人也要小心防範,不要讓第三者有機可乘。心態上能自我約束的,正如正經所說:「不要給魔鬼留地步」的,就能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最怕的是過份自信,信誓旦旦拍胸脯保證、卻毫無提防,反而最容易陷入誘惑。儘量夫唱婦隨、婦唱夫隨,出入成雙的,第三者不容易找到機會,夫妻雙方也比較不敢放肆,不是嗎?最重要的,兩人平常就要多多建立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地位與份量。如果你是不可少的,不可取代的,你的另一半就更會小心提防第三者、不敢放肆了。
過去,「男主外、女主內」,跟婚姻之外的男女接觸機會不多。現代人幾乎夫妻都在上班,扣掉睡覺的時間,一半以上的時間跟別人在一起,甚至夫妻長時間不在一起,自然遇見或成為第三者的機會大增了。像牛郎織女一樣一年見一次面,怎能鞏固婚姻的愛情呢?除了被抓去關在監牢、身不由己以外,人人都不應該讓這樣的情況出現。不論為了什麼苦衷,都是在拿婚姻來冒險,令人為之捏一把冷汗。
現代人對性甚為開放,態度上不夠拘謹,像個不設防的城市一樣,怎有安全可言呢?甚至許多人耳濡目染之下躍躍欲試,幻想偷吃禁果、一夜情、午妻…的刺激與美妙,面對試探時怎能勝過呢?從這個角度來看,需要夫妻出雙入對的人,還真是幸運啊!
婚姻的第三者不是「人」?
更糟糕的是,許多時候第三者根本就不是人;並非咒罵成為第三者的不是人,而是指妨礙婚姻維持下去的,不少時候是東西也,諸如財產、事業、地位、宗族、文化背景、意識型態等等。兩人成為一體這句話,時時刻刻都應當提醒我們,這些東西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永遠不可以成為婚姻中的第三者也!換句話說,在我們心目中,不應容許任何東西的地位勝過自己的另一半。
有的男人忘情的為事業而勞心勞力,藉口是要給妻子與兒女幸福。他總是說,是為了使明天更好;可知道,他的妻子卻寧可丈夫為了她而放棄一切呢!
「家道豐富」確實令窮人十分羨慕!但是耶穌說:
「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五節)
同樣的,幸福的婚姻也不在乎家道豐富。雖然貧苦夫妻百事哀、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但是並不表示就沒有幸福的婚姻可言。有時候,財富反而要成為婚姻的絆腳石,不是嗎?其中的奧秘,人人都當好好衡量之,到底財富在兩人中的份量有多重。
請注意,患難夫妻在事業有成之後,是不是就能勻出較多時間耕耘婚姻呢?事實證明,許多人正好相反,事業愈成功當然愈忙,愈無法兼顧婚姻了。一開始是為了五斗米而折腰,接下去為了掌控事業、權勢,還是沒完沒了。
滿負盛名的廣告「唐先生打破花瓶」的故事,引起許多人的討論。為了一個花瓶,先生竟然要長時間「在做不完的家事中洗滌罪惡」!不是太嚴重了嗎?何況那個意外還是夫妻兩人一起高興的跳舞所造成的。這個花瓶差一點成了唐先生夫婦婚姻的第三者,倒還真冤枉呢!問題在哪裡呢?因為它的價值不貲!然而,另一半的價值又是多少呢?
這真是一個問題,另一半到底值幾何?有一個電影,富翁挑戰一對夫妻,跟他「一夜情」百萬美金如何?說真的,有幾個人能勝過這個挑戰?尤其是,有些人經常漫不經心的累積了許多怨氣與怒氣,沒有好好解決,等到忍無可忍之際,任何芝麻大的小事都可能讓兩人鬧翻了;到那時候,不要說百萬美金來折磨,「送給你好了」、倒貼都樂於付出呢!
電影「我與藝妓」的啟示
保羅是名導演,他太太露西是名演員;露西的名氣太大,讓做丈夫的保羅自覺頗沒自尊。為了拍攝「蝴蝶夫人」這齣電影,保羅主張女主角應當請真正的藝妓來主演才會更傳神逼真,不贊成讓露西來擔任,因此兩人出現嚴重的意見分歧。
一行人前往日本拍片時,製片家與露西串通,讓露西暗地裡前去日本。她暗中拜師學習藝妓之道,然後偽裝成藝妓,還取了個日本名字叫森洋子。這件事瞞著身為導演的保羅,以及所有的演員與工作人員。一切都是為了讓片子拍的好、賺錢、揚名,沒有惡意。製片家計畫,首映典禮時,專機邀請大批美國影評人員與記者前去日本參加。首映結束後,再安排藝妓森洋子上場,當場取下裝扮,還原露西的真面目,想必全場轟動,氣氛達到了最高峰。
不料片子殺青前,保羅發現了真相,怒不可抑,但仍然佯裝不知情。他還故意調戲露西扮演的藝妓森洋子,讓露西也怒不可抑,以為保羅故態復萌,真的愛上了藝妓,讓她幾乎崩潰。
保羅告訴製片家自己決心跟露西離婚。他說:
「我發現露西有了新的情人∼她的事業,那是她的最愛,比我還重要。我不要排在後面!」
保羅與露西都悶悶不樂,強自隱忍不發,製片家更是如熱鍋上的螞蟻,唯恐因此害得好友夫妻反目、分道揚鑣。
首映典禮的最後一刻,保羅上台接受歡呼時,在後台,擔任森洋子助手的真正藝妓臨別送了一隻扇子給露西,上面印著用日文寫的一句諺語:
「夫君,沒人比你重要,包括我在內。」
露西聽了真正藝妓的解釋,聰明的她立刻頓悟過來。輪到自己上台接受歡呼時,她將一身藝妓的裝扮卸了下來,露出真面目,然後上台宣布:
「森洋子小姐,即影片中的蝴蝶夫人,今晚不克出席。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演戲,因為她已經出家,我們再也見不到她了。…」
不但維護了先生的自尊,還加上一句恭維丈夫的話說:
「身為本片導演保羅先生之妻,我深深引以為榮!」
保羅原來認為自己會因為露西的壓軸好戲而受辱,聽到露西的話,大受感動,上台和露西攜手接受大家的歡呼。故事這才有了圓滿的結局!
請問讀者,你得到了什麼啟示?事業比婚姻重要?維護另一半的自尊真的這麼重要嗎?!
堅持自己的理所當然
許多時候,尤其是到了離婚的地步,可以清楚發現,雙方都在堅持己見。問題是自己所堅持的理所當然,對方卻深深的不以為然。有時候其實是所站的立場不一樣,從不同的角度看事情而已。比方說,有的媳婦藉口婆婆欺負自己,丈夫卻認為太太應當為了自己順服老人家;各自堅持己見不能妥協,難怪連清官也幫不上忙。
★情緒傷害最嚴重的弊病就是強迫行為,要求別人(尤其是親近的人)照自己的理想去做。所以會如此,大都是過份絕對化自己的理念或經驗所造成的,並不是出於惡意;然而夫妻之間的爭端常常都是源於此,不可不察。
宗教信仰對不少人是一種絕對化的理念,信仰不同常會造成爭端。基督教徒堅持絕不拜偶像;但拜拜的人卻認為是理所當然的。由於家族力量難以抵抗,社會又明顯的男尊女卑,妻子不順服是很難堅持到底的。因此女方是基督徒時,就會事先約法三章,不能勉強她拜偶像。有的男方當時表示不以為意、一口答應,事後卻軟硬兼施逼媳婦或妻子拜拜,因此而發生不少令人驚心的案例。還好,時代愈來愈進步,大家的觀念也變很多了,信仰自由愈有保障,這樣的事情也愈來愈少了。但是,正在寫本書時,報上赫然出現「信仰不同、情愛變調,休妻獲准」的新聞,不是很奇怪嗎?其實,生活作息、行事為人的態度等,因著信仰而產生的歧異,有時還是會讓夫妻難以調和好一陣子的,不可不知。
政治意識是另一個常被絕對化的理念。聽說,在台灣曾有因統獨意識分歧而要鬧離婚的案例,真是讓人哭笑不得。這是時勢造成的,時代的不幸,奈何?夫妻雙方都要有智慧與風度,不但要尊重對方,更要多所包容;真的沒辦法溝通,乾脆避免談及這件事,各行其是吧!
有什麼比配偶更重要呢?
相信你能找到許多不同、大大小小的第三者,有如陷阱一樣,處處在破壞著幸福的婚姻。夫妻都要常常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哪些事情上太過投入,會讓另一半感覺,有什麼東西是比他/她更重要,甚至可能成為第三者的呢?正像電視廣告裡,爸爸正在呵護剛買的新車子,孩子問一句發人生省的話:
「媽媽說:車子重要,還是我們重要?」
男主角趕快怏怏然地回答:
「當然是你們重要了!」
想想看,把「車子」改成事業、面子、權勢…呢?也許,你並沒有這樣的心意,然而在言談之中,是不是讓對方產生這樣的錯覺呢?為什麼不回家吃晚飯呢?……到底我們合理的藉口是什麼?有沒有想辦法溝通,讓對方瞭解、接受,使傷害減少到最小呢?
台灣有一陣子在討論太太做家事要給多少工錢,議論紛紛。為什麼有的夫妻沒有這樣的問題?與此類同的,有的人要訂定「婚前協議書」,講好生活規範、甚至財產的歸屬。有時,或許有不得已的苦衷,但是婚後是不是應當慢慢突破才是?仔細想想,「有時」是什麼時候呢?因為自己太有錢,怕對方愛的是自己的錢,而不是這個人,為了預防萬一(最壞的例子是謀財害命),協議書讓對方失去財產的誘惑,似乎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不確定另一半到底是不是愛上自己的財產才跟自己結婚,也不確定自己能不能放手將一切(包括財產)交給對方,在這樣基礎上建立的婚姻能一直維持下去還真是異數!說到這裡,我慶幸自己白手起家,結婚時是個窮小子,婚後至今,也沒有多少收入,反而可以放心的將錢財完全交給太太管理,何況她真的比我更仔細呢!
第三者有可能是上帝?
順便一提,信仰不同可能成為各種爭端的因素,但是,同樣信上帝的基督徒有時也會強迫上帝扮演自己婚姻的第三者呢!其他宗教裡,這種現象又何嘗沒有呢?相信嗎?不要以為我危言聳聽哦!請聽我道端詳。耶穌不是說嗎?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十章37節)
當然,愛丈夫/妻子勝過愛耶穌也不可以了?事實上,這是斷章取義式的錯誤解釋。在一般的情況之下,上帝怎麼會逼你因信仰而取捨夫/妻呢?兩千年前,保羅就說過: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哥林多前書七章十二、十三節)
他就不要離棄妻子/丈夫!不是很清楚了嗎?何況在今天這個信仰自由的世代,應當已經沒有這樣的問題了。
許多時候,其實是基督徒自己的情緒傷害作怪,或是過份在意人的批評論斷所致,為要得人的稱讚、或不敢拒絕別人的需求也。例如,聽到別人的另一半因著信仰的表現一再地被讚美,你是不是就以此要求自己的配偶比照辦理;否則就不爽了呢?這是自卑感作祟也。出身敬虔家庭的人,婚後很可能會逼另一半接受自己原生家庭的信仰態度,否則就以為是大逆不道、批判強迫有之了。這時候,第三者不是上帝,而是自己的面子、絕對化的意識型態在作祟,能不小心嗎?
再說,因著事奉上帝,你的另一半或兒女,是不是怨聲載道了呢?身為牧師、長老執事、團契幹部的,常有這樣的現象發生;似乎事奉上帝成了你們的第三者了。另一半有沒有因此感覺真倒楣?你是不是振振有詞、絕對化的要求另一半無條件的配合,因為事奉上帝理當優先?有時候是自己觀念錯誤或時間的安排不得體而已,卻歸罪於事奉上帝,真是要不得。上帝何曾這樣要求我們呢!
雙方父母也可能扮演第三者
除了上帝(信仰)之外,有時是父母離不開孩子,也會成為孩子婚姻中的第三者,真是令人欷噓!孩子成了石磨心,兩面不討好,真是艱辛啊!過去婆媳不和的事件,輸的豈止是媳婦?賠上的是孩子的心血、孫子女的困惑也。不料時至今日,仍見報載如「婆媳不和,訴請離婚」的事例,令人遺憾。
婚後跟岳父母住在一起,是不是比較沒有問題?似乎言之成理,因為在華人的傳統觀念裡,女婿只是半子而已,將來也不一定要靠他們養老,好像比較不會有太高的要求,所有才會有「丈母娘看女婿,愈看愈得意」的說法。然而,每次吵架都要面對岳父母,恐怕問題也不簡單。我看,最好男人要離開父母,女人也要離開父母,夫妻兩人成為一體才不會遇到太大的考驗。
在心理層面才有可能做到的
就肉體來說,二人真的成為一體是永遠都不可能的。真正的連體人都要想盡辦法分開,因為那是非常不自在的;你看,伊朗籍的連頭姐妹因為廿八年來都無法分開而痛不欲生,甚至冒死接受分割手術呢!即使手術失敗好像也沒有人責怪醫學界多管閒事、草菅人命啊!
這就是說,兩人成為一體應當是在心理層面才有可能做到的。事實上,不管兩人怎樣努力,夫妻必然仍擁有各自的個性、生活習慣、意識型態等等,尤其是今日個人主義流行的世代,夫妻各自擁有事業、娛樂,以及親朋好友,這是很普遍的事,當然不可能強求合而為一啊!即使只在心理的層面,兩人成為一體也不是那麼簡單就能做到的。
所以,在成為一體的期待中,兩人都應當全力以赴。發現對方犧牲奉獻以促進兩人成為一體的努力,一定要給另一半「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的讚賞;千萬別視為當然而無動於衷。相反的,自己若有難以去掉的缺點或弱點應當儘量隱藏之,不可跋扈的依然故我;更不可輸不起的、故意耀武揚威的刺激對方。即使不以為是自己的錯,也要表示遺憾,以博得對方的諒解與尊敬。
肉體上的隱喻∼性生活更是如此
肉體上兩人成為一體的隱喻∼性生活,可能更是兩人是否達成一體的試金石吧!男女兩人不但在器官上全然不一樣,連心理上也有極大的差異。因此,表面上看來是最簡單的運動,其實是蘊含最難的功課;有的人恐怕至死都難以體會呢!
自古以來,夫妻最怕的就是陽痿或冷感,所以這一方面的藥物廣告格外引人注意、引人遐思,還能賣很高的價錢,甚至偽藥也大量出現。然而,為什麼要用威爾剛、威爾柔呢?因為肉體有病,補強之以滿足對方;還是純粹為了顯示自己的厲害?報載,有些上了年紀的人酷愛威爾剛,結果太太反而大嘆吃不消,真是適得其反也。
因為兩人是一體的,所以在性生活的各方面,雙方都需要好好溝通、配合、適應,才能促進婚姻的幸福快樂。
1、既然用「做愛」這個羅曼蒂克的名詞來稱呼性交,自然應當力求兩個人都喜愛才行。最好的表現是優先考慮對方的感受才是,至少不是單求自己所愛的去做;所謂過猶不及也,何況你喜歡的,對方不一定喜歡啊!聽說有些人看了限制級電影,就要求配偶依樣畫葫蘆的照做,結果另一半不但不喜歡,還因此而吵翻了天、傷感情。
2、性生活跟心理的反應是難以分開的!所以彼此都必需「也」在意對方的感受,遷就、體貼、並想盡辦法去達成對方的期望才是。絕對不可只顧自己的矜持或滿足,漫不經心的嫌棄、拒絕、或堅持,若因此觸及對方的情緒傷害,造成情緒的反應,氣氛怎能提升呢?
3、愛(無私的愛、多為對方設想)得愈深,就愈能營造出一體感來,性就必變得更美好。所以,能愈做愈愛嗎?就看做愛之過程中,兩人是否滿懷愛意而定了。以為單單用頻繁、劇烈的性交就能促進彼此的愛,這是非常錯誤的想法,也是本末倒置了。現代人公開講究性、全力以赴,卻不一定能得其所哉,癥結就是在這裡了。
兩人一體就能同心合意了
總之,婚姻在面對一切內外的衝擊之餘,兩人能一體適用嗎?換言之,能同心合意的面對、解決嗎?能感受另一半的喜怒哀樂,或發現用心或為難之處嗎?不論做什麼,都能尊重對方,為對方設想,就是兩人一體的表現了。兩人愈能成為一體,必將萬事OK也。
例如,孩子是兩人的,管教的原則、作風能一致嗎?錢財、親友、事業等等,兩人成為一體的表現愈成功∼愈會有一致的態度或做法,就愈能同心、合意了。
兩人成為一體是婚姻最高的境界,是一生永無止境的功課;絕不是一蹴可及的。因為沒有人能把自己全然割捨,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得竟全功,總是或多或少有所保留或做不夠好的地方;同樣,夫/妻都不應期待另一半全然割捨,否則他/她還能算是一個人嗎?事實上,要一下子就做出大量的割捨是非常沒有人性的。
★所以,發現另一半為你割捨任何一小部分,即使微不足道,也要大大的表示讚賞與感謝。只有這樣,才能激勵對方再接再厲,樂於為你繼續割捨。更重要的,俗云:「吃人一口,還人三斗。」對親愛的另一半,豈不是更應當樂於回報更多的割捨嗎?
能這樣你一來我一往的樂於割捨,感情必然急遽上升,兩人成為一體的目標才能早日接近。兩人成為一體做得愈成功,默契自然就愈高,一開口對方就懂,甚至不用講對方也能知道;想要隱瞞也很難,事實上根本就沒必要隱瞞。這時候,為了愛,什麼都會願意為對方擺上的!
邱吉爾認為老夫老妻的愛才是彌足珍貴的,原因就是在於,他們必然有相當成功的樂於割捨。因為,兩人一體的感覺是夫妻幸福的指數,愈能在這方面經營得好的夫妻,必定擁有美好的夫妻關係並且愈久彌堅。
若能如此,誰還捨得分開?還有能分開他們的第三者嗎?在《情緒傷害∼快樂銀髮族篇》裡,我奉勸人人都當好好經營婚姻,才不會白髮蒼蒼還鬧離婚。所謂好好經營最主要的就是指努力做好兩人成為一體的功課。
★我常常強調,情緒傷害嚴重者並不意謂他是壞人,通常是更敏感、更負責的人,只要懂E.Q.的原理,不要絕對化自己的理念或經驗,以避免強迫另一半,必能使兩人成為一體的功課做得更好。許多時候,老是強調「合情、合理、合法」的人,就是想要堅持己見、強迫別人的表現,結果失去的常常反而更多;夫妻之間更是這樣。不懂或不願意努力解決情緒傷害束縛的人,常會把許多寶貝的婚姻要素浪費掉,殊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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