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人 節 話 戀 愛 的 E. Q.

(2000/8/8登在基督教論壇報)

牛郎織女會的故事的確令人盪氣迴腸,但是結局太殘忍了。漫長的一年才能相會一次,牽腸掛肚的等待又等待,見面的時刻卻那麼短暫,真叫人替他們不忍。這種情人不知人間有多少人樂意扮演?神話之為神話,因為缺少人間煙火味也。

在現實人生中,有些人被類似的情節所迷惑而嚮往著,萬一碰到阻力或發現不適合戀愛下去時,因著錯誤的幻想或情緒作用,竟然不顧一切的吞下毫無必要的苦果,結果羅曼蒂克的氣氛盡失,取而代之的是無盡的傷害與懊悔。可是,有幾個人真的懂得怎樣談戀愛?好像很少聽說有人傳授這方面的教導。

戀愛的目的何在?怎樣的情人才是理想的?先要確立的是為什麼要談戀愛。好玩、歷練、誇耀、色慾,還是找一位終身伴侶?如果是找終身伴侶,最重要的就是對方是否適合你,能跟你共度一生嗎?如果只重視眾人所垂涎的美麗、才華、金錢、地位…等,不顧彼此是否擁有互屬性,就是將俗不可耐的膚淺觀念絕對化,固執的依循著去追求對自己無益、甚至有害的對象,即使一同走上地毯的那一端又如何?接下去的恐怕不是幸福快樂的過一生,相反的只怕是無盡的爭吵、鬥毆,甚至分居、離婚。這樣的戀愛還不如不要吧!

互屬性就是使兩人成為一體的特性,像能互相適應、分工合作、彼此愛慕、樂意犧牲等。有的夫妻別人看不順眼,他倆卻如膠如漆、如魚得水,這是互屬性很強之故,正所謂天作之合是也。從這個角度來看,戀愛真的需要多"談談",談得來表示觀念相通、作風相似。要慢慢的談,看看兩人成為配偶是否四配(四是完全數,四配是完全配合之意也)?別一下子就跌進愛河(fall in love)裡,失去了理智、急急忙忙的"速"配,怎能看清真相、找到好伴侶呢?報載,有些年輕人,一個月就想帶上床,那根本就不叫談戀愛,那是玩火,誰願意被玩呢?

戀愛不成怎麼辦?若發現彼此不合,分開反而值得慶幸,強如婚後不合離婚,不是嗎? E.Q.高的人會珍惜曾經彼此賞識,愛人做不成就作知己吧!為什麼要因愛生恨、潑他硫酸?既是愛為什麼又是恨?愛恨怎會交加呢?其實,這是情緒傷害輸不起的心態造成的,為了保護脆弱的自尊就豁出去,像困獸之鬥一樣反擊,這樣做只證明自己是一位E.Q.很低的人,跟真正的愛,八竿子都打不著!

耶穌說,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的。有信心的人就要先預備好自己,使成為配偶的祝福,順服的等待他(她)的出現!知道上帝為你安排的最佳伴侶也在預備著,還需要強求嗎?倆人都準備好了,上帝才為你們配合,那是多麼大的福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