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 天 行 道 的 情 緒 傷 害 現 象

(2002/10/20登於台灣教會公報)

在《情緒傷害》一書裡,我曾提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還替害他被釘十字架的祭司長等人祈禱,求天父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麼!其實,祭司長等人會承認自己不知道在做什麼嗎?再說,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主耶穌之前,會自認是做錯了什麼嗎?當然不會,一定會信誓旦旦的認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呢!

這種替天行道的心態出諸於絕對的理念或經驗,當然不會認為自己是無理取鬧;加上輸不起的心態,害怕失敗或失控,總是想盡辦法掌控,以免失面子或利益,自然不會認錯了。更糟糕的是還會盡其所能去逼迫一切不依他們的人,不達目的誓不甘休。這次台灣社會所發生的性騷擾烏龍事件正是這種情緒傷害現象的明顯表現。

站在統派的意識型態立場上,打擊有獨派傾向的執政黨,當然是義不容辭、絕不能手軟的事;把執政黨打得七暈八素、抬不起頭來,豈不是功在黨國嗎?難怪李委員會見獵心喜的急著跳出來揭發舔耳事件。請注意,意識型態就是一種絕對化的理念,從父母師長的教導而來的思考邏輯或偏見。人們常常被意識型態綑綁一輩子,要想掙脫還真不容易!尤其是情緒傷害嚴重的人,因為他們十分輸不起。

非常明顯的,李委員因為意識型態而鑽牛角尖,總認為當局一定會盡力撇清或打壓,所以急著利用媒體製造壓力,讓執政單位沒有辦法打馬虎眼或推拖拉。鑽牛角尖就是往壞的地方去想,無論如何都聽不下去別人的話!這就是為什麼事發那天在場的人,告訴她涂醒哲當天不在場,她就認為一定是高層在打壓,沒有人敢說實話了;醫院護士說沒有看見,她就認定涂醒哲當天根本就沒有去醫院;丁先生對鄭先生所說的屠大哥、屠主任,她自然一口咬定就是涂署長了。

正如許多人所議論的,她怎麼可以包辦檢察官與審判長,而不將所謂的秘密資料送往司法單位呢?為什麼可以未審先判,不給當事人解釋澄清的機會呢?因為自認替天行道的人,常常會堅持己見,強調自己絕不會錯,似乎自己就是上帝!這種心態常常害自己失去反省、求證的耐心與細心,只知一味的加強壓力逼對方就範,一旦弄錯真相或搞錯對象所造成的傷害就難以收拾了。你看,她連道歉的時候還有一大堆的理由,那就是情緒傷害者自我保護的現象:遮蓋、逃避、推諉、反擊了。

有關人士何以會為反對而反對,全力掣肘、不顧國家安危呢?甚至到國外也在拆自己國家領導者的台呢?理由很簡單,反對我的、跟我不一樣的就是錯的!潛意識裡以為能打倒意識型態不同的人就是替天行道,忘了「由不同意識型態的人來治國」正是人民選擇政黨輪替的原因。同樣的,鄭××在媒體上愛批評論斷同黨人的作為,也是相同的情緒傷害現象。正像妻子跑到敵手那裡去訴說丈夫的失措或缺點,即使堅持是出於「愛之深、責之切」,有誰能忍受?這叫做愛嗎?何況她曾代表民進黨做過國大代表,影響不可謂不大啊!她沒有反應的管道嗎?難怪許多人懷疑她是不是親桔黨的人了。

不乏統派人士也是這一類型的基督徒,常讓我們感覺難以釋懷。其實,因著信仰的訓練,基督徒很可能更堅持自己的意識型態呢!就像律法主義者、法例賽人一樣。教會裡的紛爭與分裂,豈不就是這一類型的情緒傷害在作怪發酵嗎?這時候,看見別人眼中的草楷容易,看見自己眼中的樑木就不簡單了。能不小心謹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