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 死 方 休 的 福 氣
(節錄自〈E.Q.與幸福婚姻〉原稿)
 

在基督徒的結婚典禮裡,一定會要求雙方發誓:只要對方還活著,就不可以再嫁/娶。

為什麼在婚禮這個大喜的日子,講這麼不吉利、這麼嚴重的話呢?這表示在婚姻的過程中,面臨離婚的誘惑與挑戰的可能性很大、機會也很多,無法堅持到底的也不少。換言之,不分開、不離婚是一件不容易做到的事也;唯有抱聖經的教導「人不可分開」這樣的信念才會全力以赴,雙方才能戰勝隨時要離婚的慾望或壓力,促進絕然互信、相知的愛,才能「在愛裡沒有懼怕」。

這就是基督教婚禮的價值,雙方從誓言「我願意」(Yes, I do.)開始,都要盡一切的力量維持婚姻,以對上帝、父母、親朋負責,使所建立的婚姻關係成為負責任的關係;絕對不是像玩家家酒一樣,可以隨便一哄而散。這種堅持到底的態度可以幫助我們不至於在遇見挫折時,就急著逃之夭夭或掙脫對彼此的責任或應諾。想想看,如果不確定對方有誠意維持婚姻,不確定對方會盡全力幫助,沒把握對方願不願意遷就、犧牲奉獻,誰敢把自己的一生託付對方呢?

正面來看,強調「至死方休」是一種承諾、更是義務,似乎很不近人情,然而反面來看,卻是一種福氣。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知道,當自己在彼此幫助、角色扮演、犧牲奉獻、彼此接納等婚姻的要素各方面做得並不好、尚無法做得盡善盡美時,另一半不會急急忙忙、輕易的把我給休了。

想想看,人生的困難、失敗、無奈有多少,結婚不就是要讓我們不致孤單、有人可以彼此幫助嗎?因著至死方休的信念,我可以快快樂樂的、安安心心的跟對方一起牽手走天涯,不論是走在康莊大道或崎嶇小路上都沒有懼怕,這不是莫大的福氣嗎?事實上,因為有至死方休的信念,才能堅持到底,才能兩人同心,攜手克服人生大大小小的困難啊!能這樣確信的人就是最有福氣的人也。

大家都知道,離婚會造成人生非常大的創傷,因此對所有婚姻中的人來說都是莫大的考驗與壓力,甚至常常擔心害怕、想盡辦法控制一切,有的人簡直是到了手忙腳亂的地步。因為離婚,跟配偶多年建立的二人一體的默契與愛都要立刻歸零,甚至成了負數;再婚的話也要一切重頭再來一次,換言之,想要擁有原來的默契與愛,還要再有五、十、二十、三十年的經營。這就是說,輕易離婚者根本不可能體會或享受二人一體婚姻的最高境界與享受,正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也;這對那些只想同居、不想結婚的人,不肯辛苦耕耘婚姻的人,絕對是難以得到的祝福。

總而言之,得到上帝匹配另一半,讓你們兩人成為一體,可以享受比自己一個人生活更美好的人生,是多麼有福氣的事啊!能維持婚姻至死方休的人不是上帝莫大的恩典嗎?別忘了,擁有這種堅強信念的人才能勝過一切的挑戰。

順便一提,人人都知道,不美滿的婚姻會造成孩子的不安全感,離婚更是造成難以磨滅的困惑與傷害。因此,過去常聽有的老人說:「要不是為了孩子,早就跟他/她離婚了。」如此忍受煎熬雖然讓人不捨,然而那種愛與情操是多麼令人感動啊!為何今日我們就可以輕忽子女可能受到的傷害呢?由此觀之,「至死方休」的態度,事實上是對父母、子女、家族的一種負責任的表現,所以,夫妻雙方都應全心努力避免婚姻的破裂,尤其是不要做情緒傷害的奴隸,衝動起來就去做那讓親痛仇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