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想 活 了 的 爸 爸 !

(2000/8/29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父親節的第二天,有一位五十二歲的爸爸在住處頂樓上吊自殺了,留下遺書說:「今天爸爸節,真好玩,這叫八八節,沒有一個孩子來看我。」處理的警員對他選擇在父親節過後第一天走上絕路,感到鼻酸。有何感想?我幾乎仰天長嘆:「又一個情緒傷害嚴重的患者!真可憐。」

據其女兒說:「父母親感情不睦,分居很久了。」夫妻兩人住同一棟公寓的四、五樓,四個女兒與妻子住一起,他一人獨住在頂樓。其妻向警方表示,結婚廿多年,他常常酗酒,且酒後對妻子施暴。今年五月,妻子依家暴法聲請保護令,又因涉嫌與處理警員發生口角,他被警方移送法辦。換言之,他是位暴力份子,難怪八八節都沒有人去看他!他是一位孤單的爸爸,難怪遺書裡說:「我走了,因為我不快樂。」

最絕的是遺書說:「我走了,因為我要自由!」自己一個人獨居,妻女都住另一樓,做什麼都不會有人干涉,也沒有人敢跟他囉唆,有什麼不自由呢?

首先,他有酗酒的習慣。通常,這種人心情不愉快時,都會借酒澆愁,目的是想麻醉自己、逃避煩心的事。然而酒愈喝愈多,反而沒有抑制力、更控制不了自己,常常會藉酒壯膽做出更激烈的事來,這就是他酗酒後會對妻子施暴的原因。喝酒不是罪,然而容易醉酒,或是常常酗酒的人,最好戒酒,以免被酒所綑綁,成了酒的奴僕。真正的自由人就能控制自己,絕不被酒誘惑,說不喝就不喝!

遺書裡,他透露「對妻子教育子女的方式不表苟同」,相信這是他不自由的第二個原因。大概他從小受過嚴格的家教,是個完美主義者,因此對孩子的教育自然會很嚴格、很理想化;相反的,太太則比較柔和,其標準也比較低。若妻子所受的教育較高,或是賺錢比他多,無法讓妻子聽從他的主張,對子女的高壓被妻子擋住、無法貫徹了,當然就鬱鬱寡歡、有志難伸了。怎能快樂呢?

在《情緒傷害》書中,我描述這種暴力為困獸之鬥,是一種自我保護的反擊行為。保護什麼呢?主要的是保護自己不受挫折打擊、不被自卑感折磨,這就是他不自由的第三個原因。因著情緒傷害,他有很嚴重的自卑感,很可能他自己也不願意這樣,然而總是無法克制,動手之餘,悔恨、無奈到了極點。正像保羅所說:「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七章27節)

這一類的爸爸,既是受害人,又是傷害親人情緒的人,真是悲哀。然而,這並不是無藥可救的絕症,千萬不要害怕面對,但願您趕快站起來做自由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