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嚴 重 的 E. Q. 問 題

(2000/8/1登在基督教論壇報)

 

高屏溪被人傾倒廢毒液,導致高雄的人好幾天沒有水喝,引發輿論一片批判檢討的聲音,官大人就趕快追究責任了。接下去,發現中北部也有類似的問題。

這樣的事豈是始自今日?許多年前就聽過這樣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話,中南部的農夫彼此對話說:「奇怪,北部人真厲害,毒不死的耶!」因為他們種的菜早就使用過量的農藥了,照專家的意見一定會吃出問題來。他們自己從來不吃那些菜,總是另外闢一塊園地,種一些自己食用的菜,當然是不用農藥的了。

然後我們聽說有人用餿水提煉食油來賣,有些人後來知道自己吃了餿水油,好一陣子一想到就嘔吐。後來健康食品也出問題了,為了推銷出去,編一些名目騙騙大眾。當然,藥物也有假的了,偽藥、禁藥都大量的上市,不管會害死多少人。更恐怖的是汞污泥、核廢料等,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只要我「賺錢」,有什麼不可以?台灣真的好像是犯罪的天堂,可以不必顧忌良心、道德、名譽!可曾發現,最後我們大家都一同受害,你害我、我害你,甚至遺害後代子孫。這個道理真的沒想過?想不通?或是台灣人真的沒天良?沒知識?這真的是難以讓人理解的事!

瞭解 E.Q.的問題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情緒傷害的現象之一。因為E.Q.很低的人,就是一個情緒傷害很嚴重的人,他常常就是一個最不能接受挫折的人。經驗告訴他,失敗就要被懲罰,正像兒時的記憶~要被嫌棄、批判、打罵了。為了讓自己不被挫折、不致失敗,常常就用強迫行為來解決所處的逆境。

「天烏烏、欲落雨」的名謠告訴我們,只因所抓到的一條泥鰍,一個要煮鹹的、一個要煮淡的,相持不下的結果,阿公、阿嬤就打起架來,連大鍋子都摔破了。這就是典型的強迫行為,要別人照自己的理念去做,以免承受挫折感也。

更糟糕的,不是強迫別人,而是強迫自己。有潔癖症的人要不停的去洗手,否則就不能心安。像這樣,做出違背道德、良心、信仰的人,當他被警察抓到後都會以手或衣物蒙住臉,自覺見不得人。表示他們並不是出於無知,也不是沒有良知。其所以如此,就是情緒傷害所造成的結果,因輸不起而不能自我抑制也。換言之,渴望的「東西」得不到時,若不能忍受挫折感的折磨,就做出了自己都不能認同的事情來。這就是台灣社會亂象的來源,豈不是最嚴重的 E.Q.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