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掌 溪 事 件

(2000/8/1登在基督教論壇報)

 

這兩天,八掌溪事件喧騰全國,主要檢討有兩方面,官僚制度的令人厭惡與事後的推卸責任。不幸的,這正顯示國人的 E.Q.問題嚴重,因為情緒傷害愈重的人,愈會因著過份自我保護而誤了大事。

正如過去官場上流行的一句話:「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因著害怕出錯,為了讓自己不要面對失敗以及可能帶來的傷害,就採取少做或不做的消極態度。這在潛意識裡只是一種出於輸不起的自我保護的行為,而輸不起就是典型的 E.Q.現象之一。

八掌溪事件所暴露的官僚制度,在國內是很普遍的現象,久已為人所詬病。這種制度原來是各單位為了避免出錯所定的規則,甚至是一種必要的惡。然而,落入情緒傷害嚴重的人手中,就成為逃避做事或推諉責任理直氣壯的藉口了。

雅各書四章17節:「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何況這件救人的工作本來就是這些人的職分,甚至談不上是「行善」呢!說難聽一點,他們根本就沒有感受到生命的超然性與救人的神聖性。

這件事會引起全國人民的激憤,因為媒體的轉播激起了人民感同身受的危機意識:有一天換成我的話也會是這樣的結局,多令人生氣啊!有位觀眾投書說:「如果那是自己的家人,他們還會照著程序嗎?」換言之,對別人生命的重視如能感同身受的話,就有可能超越規章、程序、自我保護等自我中心的意識。

那位跳入水中的張永成先生,自己並不太會游泳,但是為了救人就奮不顧身了。為什麼?感同身受也。那四位受害人中有一位女性,在另外三位男性保護中才勉強站住了腳步,然而她卻一直揮手叫張先生不要游過去,太危險了!為什麼?因為她感受到生命的威脅,不願意看見有別人冒同樣的危險。真難得,救人的和被救的對對方的危機都能感同身受!如果他們只想到自己,就無法擁有這樣偉大的情操了。遺憾的是,現代的教育似乎只讓我們學會怎樣自私與自我保護而已。

聖經好撒馬利亞人值得我們學習的,豈不是對生命的尊重以及這種對別人的需要能感同身受的良知嗎?照耶穌所說的,這就是愛人如己的表現。他跟臥在路邊的猶太人非親非故,甚至還可藉口是敵人而逃避責任呢!可是他不但會心動(感同身受),而且能超越自我防衛而行動。相反的那些學者(文士)、祭司之類的人,常常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成了無法「去照樣行」~愛人如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