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被 激 怒 的 E. Q.!

(2001/9/14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最近社會上有許多暴力的事件,自殺、兇殺、綁架、潑硫酸、縱火等,令人怵目驚心。除了極少案例,大部分都是被刺激、挑釁,一時衝動作出來的。面對暴力、強權、惡勢力的無理取鬧,要怎樣才能不被激怒呢?許多時候,長輩要求我們要忍耐,但是要怎樣才忍得住呢?這不單是修養的問題,更不是肯委曲求全就可以的問題,這是一個 E.Q.的功課。因為情緒傷害嚴重的人,亦即低 E.Q.的人,碰到挫折正像尚未痊癒的瘡疤又被碰到,痛入心扉之際要他忍耐是很難做到的。

碰到挫折、挑釁,人人都會憂心、煩惱、拖延、逃避,然後試圖理論、妥協,甚至低聲下氣、擺出善意的姿勢,最後愈來愈沒有耐心,想生氣、有破口大罵的衝動了。正如「忍」字是心頭上插著一把刀,令人痛苦。「耐」字告訴我們這事需要一些堅強的耐力,否則做不到。所以,看起來忍耐確實像是高深的修養問題,有修養的人就不會動不動就想揮拳頭、打架、殺人!然而,年紀大的人不是應當比較有修養嗎?為什麼卻不一定比較能忍耐啊!

真正高 E.Q.的人絕對不會動不動就想要動武,尤其是對自己所愛的人,更是不忍傷害他們。可是低 E.Q.的人,卻常常反其道而行,他一出手就是狠招,一動手就想動刀、動槍。因為低 E.Q.的人情緒的創傷既多且重、內心非常脆弱,對挫折的感受特別敏感,當他感到無路可逃時,常會採用反擊行為來自我保護,像困獸之鬥一樣,毫無無理性可言。就如丈夫打妻子大部分不是因為不愛她,而是情緒傷害作祟,反擊妻子在有意或無意之中對他自尊心的傷害或威脅。身為母親的既然「打在兒身痛在娘心」,為什麼把孩子打傷、甚至打死呢?當然不是因為不愛孩子,而是因為孩子做不好或拒絕受教,讓她無法忍受情緒上被挫折的傷痛,急怒攻心之下就採取了反擊行為。換言之,它是一件令人同情的行為,不是令人生氣的事。這樣說,不是贊同暴力行為,同情也不是姑息,而是憐憫那些施暴者罹患了導致暴力的情緒傷害,而且非常嚴重。可知道孰以致之嗎?

仔細想想,「刀」根本就不在我們心上,何須忍耐?當我們心中充滿憐憫、了無怒氣時,還忍耐什麼呢?情緒傷害嚴重的人,像一個重病在身的,行為自然格外異常,何必跟他一般見識呢?為什麼要讓別人的錯誤激動我們呢?能忍人之挑釁、無理取鬧,不被激怒的,不但不是懦弱,反而證明自己是高E.Q.人,應當慶幸自己所遭受的情緒傷害比較輕!看得懂這個道理的人,自然就會認同保羅所說:「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羅十五1)這正是高E.Q.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