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批 評 是 E. Q. 的 問 題

(2000/10/31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批評是造成情緒傷害的劊子手之一,在〈情緒傷害〉一書中,曾提到父母、師長的嫌棄、批評、打罵是最先造成孩子情緒傷害的禍首;然而,父母師長所以容易犯這些毛病的原因就是在於他們也是受害者。換言之,好批評的人就是一個情緒傷害嚴重、E.Q. 低的人,他是一個受害者,然後扮演一個害人者、傷害別人的E.Q.,因果循環、變本加厲。真是悲哀!

基本上,好批評者是一個自卑感嚴重的人,因為從小承受太多的批評,老是被罵笨、言行或功課不被肯定,長期下來怎能不自卑呢?這種傷害是他心中永遠的痛,讓他成為很情緒化的人。因著自卑感、不能自我肯定,難以抑制的就期待得到別人的肯定,這是情緒傷害最明顯的癥相。糟糕的是,這時候常常會不自覺的採取負面的手段,就是批評。當他批評別人時,感覺自己好像在扮演當年父母師長的角色;換言之,自覺像長輩在教訓別人、高人一等,因此在潛意識裡面,自尊心似乎得到了滿足!

因為期待著這樣的滿足感,所以當別人不接受他的批評時,很自然的就會跟人辯論,加強各種壓力以強迫別人就範。這就是為什麼一旦辯論,常會大小聲、甚至翻臉吵架的原因,因為深怕因著挫折、失敗,情緒傷害的痛處又被碰觸、再被傷害一次。相反的,被批評的人就感覺好像自己低人一等,偏偏常常又不允許他拒絕,這種被強迫接受批評的情境,不正是當年被父母師長批評的情境嗎?有誰會喜歡呢?

最糟糕的,當年父母師長都是照著自己看為最好、最正確的管教孩子,甚至把這些理念或經驗絕對化,信誓旦旦、絕不允許反對。經年累月下來,孩子就把這些理念或經驗當作完美的標準,要求自己或別人照著去做。自然而然的,我們批評別人的時候,就會照著自己認同的完美理念去挑別人的毛病、甚至指責論斷,怎能讓人相信是出於善意的,有誰受得了呢?所以,理論上有批評才有進步,可是誰也不喜歡被人批評,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

兄姊啊,聖經一再禁止我們彼此批評或論斷,不能掉以輕心哦。首先,因為我們智慧有限、又常被情緒所左右,難以做到中肯、公平或公道,很容易就挑起是非的爭吵或紛爭。更嚴重的,聖經說這是掠奪上帝主權的行為,是很嚴重的罪呢!雅各書四11、12「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參考羅馬書十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