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言「嫌」語 的 E. Q.

(2000/10/17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這真是一個奇怪的現象,古今中外人人都喜歡閒言閒語,講閒話的時候常常都好像很高興、很享受得樣子,似乎這是人類的通病。

從字眼來看,講「閒」話好像是沒事的人窮極無聊時所做的事,或專講一些無關緊要的無聊事,所以總是在閒聊或閒話家常時發生。因為說的人好像不用負責任,所以口沒遮攔的吹吹牛、耍耍寶,沒有人會在意,聽的人也可以當做馬耳東風、一笑置之。可是閒話的內容卻常常是引人入勝的,因為天南地北無拘無束的亂扯,大家喜歡就一直講下去,不喜歡隨時可以改變話題,三、五好友在一起時,那真的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講的。

「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為了讓所講的閒話能討眾人喜歡,很自然的總是順著大家的嗜好進行,若講些沒人要聽的話、或是太嚴肅的話題,一定會被奚落或冷落、自討沒趣。到了某一個地步,人人都好像翻箱倒櫃似的,專找一些看家本領來令人驚訝、以引人注意。奇怪的是,人人都喜歡馬路消息、社會新聞,自然而然的人人都會加入陣營,口沫橫飛的評頭論足著、暢所欲言。通常愈懸疑愈怪異的事就愈讓人有興趣,因此有的人就開始語不驚人誓不休、既誇大其詞又加油添醋了。

發現問題的癥結所在了嗎?為了討人喜歡、引人注意,講閒話的人常常會有一股難以克制的慾望或誘惑,總是難以自制,再也無法拿捏分寸,不但誇大其詞,甚至全無事實根據的也說的煞有其事似的,即使不該講的話也講了。最糟糕的是忍不住的加以批評、論斷,「嫌」東「嫌」西的說人的不是或挑人毛病,以證明自己的聰明與智慧。有些人講過後也發覺自己失言、講過火了,但總認為只是在閒話家常而已,不必在意也。然而,聽的人下次為了讓別人喜歡,也依樣畫葫蘆的又講一遍,甚至更誇大其詞;為了表示他不是憑空捏造,常常會說他是聽某某人說的。萬一這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就會傳到不該聽到的人耳朵裡去,那就禍患無窮了。

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叫我們不要講閒話(馬太福音十二36、37)的原因,因為閒話,尤其是「嫌」人的話,常常就是製造紛爭的因由。有時一句無關痛癢的「閒」言「嫌」語,會使得夫妻反目、兄弟相殘、親友分離,真的是罪莫大焉!然而,你可知道,愛討好人和好講人閒話的、尤其是嫌棄人的,正是情緒傷害者自卑感作祟、要得人肯定的心態嗎?因情緒傷害而獲罪,真是不值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