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緒 問 題 與 聖 靈 的 恩 賜
(2002/6/2登於台灣教會公報)
 

把情緒問題跟聖靈的恩賜扯在一起,好像太奇怪了罷!然而,擁有聖靈恩賜是極其美好的事,為什麼我們卻為了靈恩鬧得不可開交呢?因為,有關聖靈的事本來就是一種奧秘,教導正確也難以證明,說錯了也不容易拆穿。加上人們常把情緒問題摻雜其中,不出問題才怪!比較令人擔心的是,有的人追求或標榜靈恩是出於自己的情緒問題;從另一方面來說,排斥靈恩的追求或宣揚也可能是一種情緒問題。茲分述幾點淺見供個人參考與反省:

靈恩運動在近世剛剛開始時,所謂第一波靈恩運動強調說方言,甚至絕對化說:「不會說方言,就沒有聖靈!」請注意,絕對化自己的理念或經驗是一種情緒傷害者嚴重的現象之一。從情緒傷害的角度來看,絕對化有時是為了把好東西跟所愛的人分享,有時卻是因為輸不起、不能被拒絕。可是,一旦雙方意見(包括看法、意識型態、經驗得來的認知)不同時,絕對化就是紛爭的開始!我們常常看見一方硬逼、一方強烈反擊,焉能不出亂子呢?糟糕的是,反擊也是情緒傷害的現象之一,是輸不起的心態作祟造成的現象,自我保護方法之一也。

有些會友去參加靈恩聚會回來,急著指摘教會的諸多不是,言下之意,好像只有他(她)才有聖靈,自己才是上帝唯一的代言人,弄得教會一陣人仰馬翻,甚至因此分裂。傳統教會對靈恩運動敬而遠之,不是沒有原因的!可是看著一些推行靈恩的教會快速的增長,又逼不得已的自我要求、謙卑的去嘗試瞭解與體驗;體驗到的人言之鑿鑿,急著說服人同行;沒體驗的人卻又好像矮人一節了。難怪有人說,牧長們真是又愛又怕!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牽涉到情緒傷害的問題:強迫行為與輸不起也。

靈恩運動強調講方言、神醫、先知預言。聖經記載,這些都是靈恩的一種而已。哥林多前書十二章8∼10節提出的有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信心、醫病的恩賜、行異能、作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翻譯方言等九種;相信還有很多不同的靈恩,如先知講道、善於安慰、讚美、鼓勵等。最重要的是11節所說的:「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參4節)既然主權在於聖靈,那麼擁有恩賜是從聖靈領受過來的,有什麼可以自傲、爭功的呢?沒有分得靈恩的又何必感到自卑、急著諉過的呢?自有聖靈的考量與裁決,不是嗎?有的靈恩領袖,在潛意識裡似乎意圖,讓信徒感覺他們才是屬靈的權威,那是多麼大的錯誤啊!這就是情緒傷害自卑感的反射作用,用靈恩來滿足自尊心而已。能不小心嗎?

所謂外在的靈恩如說方言、神醫、先知預言都能令人馬上看見、立刻體會,對任何世代的人都是趨之若鶩的吸引力。可是,請千萬注意,耶穌基督在世時,卻儘量不多行神蹟、不說方言、少說預言,寧可全力傳講上帝國的福音。為什麼不用神蹟奇事來吸引人就近、委身於祂呢?效果不是更快速嗎?明顯可見,祂重視內在生命的釋放與成長過於肉體的體驗,換言之,從律法主義的綑綁下得釋放、知道怎樣遵行上帝旨意是比病得醫治、甚至說方言的體驗、知道自己的前途怎樣等重要得多。這就是保羅在傳揚福音的同時,也不遺餘力打擊律法主義的主要原因。一言以蔽之,所謂內在靈恩應當是重於外在靈恩的;但在某些特例中,聖靈卻決定使用外在靈恩來成就內在靈恩,這也是聖靈的主權,我們不能多置一詞。

有位追求靈恩的長者說:愈有靈恩的必愈謙卑,也樂於與人合作。善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