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督 徒 姊 妹 難 尋 意 中 人 ?
(2001/6/12登於基督教論壇報)
 

找個同信的基督徒結婚不是最好嗎?何況聖經說:信主的跟不信的怎能同負一軛?所以,多少年以來,許多人都期望湊合基督徒之間的婚姻;然而,事實上成效卻不是非常的卓著,甚至讓有心人深有挫折感。似乎基督徒姊妹比較喜歡嫁給男性基督徒,相反的男性基督徒娶女性基督徒的卻比較少,以致於基督徒女性有嚴重滯銷之現象,尤其是內銷。這到底是為了什麼?

過去基督教還不是很受社會接納時,基督徒姊妹要是嫁到非基督徒家裡去,常常受到信仰的迫害,或是因為信仰而受迫害,有的因此失去了信仰,有的受苦良多、風聲鶴唳。所以,基督徒姊妹不喜歡、甚至害怕嫁給非基督徒,若是沒有適當的基督徒對象寧可不嫁,這是很容易諒解的。

相反的,非基督徒女性嫁到基督徒家裡去,似乎就沒又這樣的困擾。她們有的很喜歡基督教信仰而接受了,即或不然,也不會造成基督徒家庭很大的紛爭,因此基督徒普遍的認為娶非基督徒為妻沒有太大的問題。真的是這樣嗎?幾年前倒是聽到另一種不同的說法:「嫁一個、死一個,娶一個、死全家、」意思是女兒嫁到非基督徒家裡去,能持守信仰到底的幾稀,似乎是穩死的(現代情況應較舒緩),所以最好少嫁給非基督徒:相反的,娶一位非基督徒女性為妻,結果丈夫會被誘惑迷失了信仰,連兒女都要一併失去信仰,全家都要一同遭殃也。總而言之,娶非基督徒為妻、比嫁給非基督徒危機更大!不知,你以為然否?

同為基督徒結為連理,信仰相同、摩擦自然較少,同進同退不是很美的嗎?然而男性基督徒有何難言的苦衷,為何有許多不娶基督徒姊妹呢?實在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有一天提起這個問題,一位姊妹立刻回答我說:「因為基督徒姊妹標準很高、要求很嚴格!」我請問其詳,她又解釋說:「就像非基督徒女性認為男人在外逢場做戲沒有關係,基督徒能接受嗎?」一語道盡箇中奧秘!

記得在〈情緒傷害〉書中,我說過主耶穌的「柔和、謙卑」嗎?謙卑的意思就是把標準放低,柔和的意思是體貼憐憫。可是基督徒卻常常反其道而行,標準奇高∼要做完全人,批判起來嚴格無比∼好像在替上帝審判。因為我們中了律法主義的毒素,這律法是藉著從小所受的宗教教育傳給我們的,基督徒都應當照單全收,不是嗎?因此,愈敬虔的、標準就愈高,同時要求也愈嚴苛。

另一方面,因為重男輕女的結果,男性的情緒傷害普遍比女性嚴重,基督徒的情形更是這樣。換言之,基督徒男性驚弓之鳥與輸不起的心理普遍比較嚴重,自然不願意娶一位姊妹經常盯著他、告誡他、批判他,尤其是面對敬虔的基督徒姊妹,會讓他自尊心大受打擊,感覺像娶了一位嚴母,怎能坦然無懼呢?難怪他要逃之夭夭了。相反的,男性基督徒跟非基督徒女性在來往時,卻因對方的標準較低、要求較寬鬆,甚至常被對方及其親友讚賞,自然感覺很受用而趨之若鶩了。

這樣說不是說基督徒女性不好、或鼓勵男性放縱,而是要記得把標準放低,因為沒有人是完全的。事實上人人都有軟弱,把標準放低才能找到「意中人」,否則只好嫁給天使了。把標準放低才會肯定、稱讚或讚賞對方,才不會嚇到對方。而體貼憐憫的心,就如睜一眼、閉一眼,才能原諒別人一時的疏忽或錯誤,從而博得更多的愛與敬意。

這是戀愛成功之道,更是幸福婚姻之道!相信嗎?